诸风掉眩,皆属于肝。甲乙木也,木郁达之。 诸寒收引,皆属于肾。壬癸水也,水郁泄之。 诸气郁,皆属于肺。庚辛金也,金郁折之。 诸湿肿满,皆属于脾。戊己土也,土郁夺之。 诸痛痒疮疡,皆属于心。丙丁火也,火郁发之。 诸热瞀,皆属于火。 诸厥固泄,皆属于下。(下,谓下焦,肝肾气也。夫守司于下,肾之气也。门户束要,肝之气也。故厥、固、泄、皆属下也。厥谓气逆也。固谓禁固也。满气逆上行,反谓固不禁,出入无度,燥湿不恒,皆由下焦主守也。)诸痿喘呕皆属于上。(上,谓上焦心肺气也。炎热薄烁,承热分化,肺之气也。 诸禁鼓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热之内作。 诸颈项强,皆属于湿。太阳伤湿。 诸逆冲上,皆属于火。炎上之性用也。 诸胀腹大,皆属于热。热郁于内,肺胀于上。 诸躁狂越,皆属于火。热盛于胃及四末也。 诸暴强直,皆属于风。阳内郁而阴行于外。 诸病有声,鼓之如鼓,皆属于热。 诸热肿,疼酸惊骇,皆属于火。 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皆属于热。反戾,筋转也。水液,小便也。 诸病水液,澄沏清冷,皆属于寒。上下所出,及吐出、溺出。 诸呕吐酸,暴注下迫,皆属于热。 故《大要》曰∶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必先五胜,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此之谓也。五胜,谓五行更胜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