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百合病十四条
    千金论曰。百合病者。谓无经络。百脉一宗。悉致病也。皆因伤寒病虚劳大病以后不平复。变成斯疾。其状恶寒而呕者。病在上焦也。二十三日当愈。其状腹满微喘。大便坚。三四日一大便。时复小溏者。病在中焦也。六十三日当愈。其状小便淋漓难者。病在下焦也。三十三日当愈。各随其症以治之。雍曰。孙氏着论。皆见于古书。
    独此论中分三焦症。古无所见。岂其书亡乎。果分三焦。则各有所在。诸药可治。不应仲景曰诸药不能治。乃时用诸百合汤也。千金百合病余论。则皆见于金匮矣。惟此一论有异。
    金匮要略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复不能食。常默默然。欲卧。复不得卧。欲行。复不能行。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用闻食臭时。如有寒。实无寒。如有热。实无热。口苦。小便赤。(千金云。至朝口苦。小便赤涩。)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利。
    如有神灵所加者。百合之病。身形如和。其脉微数。其候于溺时即觉头痛者。六十日乃愈。溺时头不痛。淅淅然寒者。四十日愈。若溺时觉快然。但头眩者。二十日愈。其症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见者。各随症治之。千金。或病一月二十日后见其症者。治之喜误也。雍曰。此论有言不甚明处。今皆以千金论中字足之。又如一月二十日后症方出。则一月二十日之前为治。安得不误。故千金论中治之喜误四字。最为要切。论言其症者。谓溺时三症也。
    叔和曰。百合之为病。其状若默默。欲卧复不得卧。或如强健人。欲出行而复不能行。意欲得食复不能食。或有美时。或有不用闻饮食臭时。如寒无寒。如热无热。至朝口苦。小便赤黄。身形如和。其脉微数。百脉一宗悉病。各随症治之。
    金匮又曰。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
    千金曰。百合病见在于阴。而攻其阳。则阴不得解也。复发其汗。为逆也。见在于阳。而攻其阴。则阳不得解也。复下之。其病不愈。雍曰。金匮之意。谓见阳当攻阴。若不攻阴而发其汗。则为逆。见阴当攻阳。若不攻阳而复下之。亦为逆。此为易明。千金言见阴攻阳。阴未解之间。不可复发汗。恐阳再受攻。故为逆。见阳攻阴。阳未解之间。不可复下之。恐阳再受攻。故为逆。其意难明。
    又曰。治百合病。发汗后者。宜百合知母汤。外台云。发汗已。更发者。下之已。更发者。吐之已。更发者。
    又曰。治百合病。下之后者。宜百合滑石代赭汤。
    又曰。治百合病。吐之后者。宜百合鸡子汤。
    又曰。治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宜百合地黄汤。
    又曰。百合病。经月不解。变成渴者。宜百合洗方。
    又曰。百合病。渴不瘥。宜栝蒌牡蛎散。
    又曰。百合病。变发热者。宜百合滑石散。
    千金曰。治百合病。变腹中满痛者。宜百合散。
    雍曰。详金匮言发汗后。下之后。吐之后。皆有百合病也。而千金方言百合病已经发汗之后更发者。百合病已经下之后更发者。百合病已经吐之后更发者。其意谓百合本病。汗下吐之后而更发。非伤寒汗下吐之后。变成百合病也。反似百合病中治劳复之伤。而不见正行汗下吐百合病之药。于义未甚安。恐因数百年间。传录校正。
    误有增加。非孙氏之本文。故活人书只用金匮本文。不用千金增加更发等字。而庞氏直改其语云。治汗后百合病。治下后百合病。治吐后百合病。尤使人不疑也。
    又论曰。仲景以药之百合治百合病者。与神农经主治不相当。
    自古莫能晓其义。是以孙真人言。伤寒杂病。自古有之。前古明贤。
    多所防御。至于仲景。时有神功。寻思旨趣。莫测其致。所以医人不能钻仰。此亦未能钻仰之一也。古人以孙真人之智犹如此。况乎后之来者。然百合须百合治之。智者不能知。则前所谓三焦者。既有所在。又三焦各有主对之药。按图可治。何难之有。不必须百合而后治。雍是以疑非孙氏之言。或因而见三焦之症有如前所言。更不必问是百合非百合。皆以三焦药治之可也。然百合之为物。岂因治百合之病而后得名哉。或因是病须百合可治。因名曰百合乎。皆莫能。
    测知也。然少时见先生言以百合汤治一仆病得愈。是时雍未甚留意。不解仔细看症。虽见其似寒似热。似饥似饱。欲行欲卧。如今百合之症。又自呼其姓名。有终夕不绝者。时至醒时问之。皆去不知。
    此症殊不可晓。岂所谓如有神灵所加者乎。恐人有如是症者。因笔于此后。此症又与素问所谓解者相类。
    

[卷十五] 伤寒劳复三十二条
    素问曰。热病已愈。时有所遗者。何也。岐伯曰。诸遗者。热甚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相搏。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治遗奈何。曰。视其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矣。
    又曰。病热当奈何禁之。歧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仲景曰。大病瘥后。劳复者。枳实栀子豉汤主之。
    又曰。伤寒。瘥已后。更发热。小柴胡汤主之。脉浮者。以汗解之。脉沉实。(实一作紧)以下解之。常氏云。汗宜柴胡桂枝汤。下宜调胃承气汤。
    又曰。大病瘥后。从腰以下有水气者。牡蛎泽泻散主之。
    又曰。大病瘥后。喜唾。久不了了。胸上有寒。以丸药温之。宜理中丸。
    又曰。伤寒解后。虚羸少气。气逆欲吐。竹叶石膏汤主之。
    又曰。病患脉已解。(脉一作热)而日暮微烦。以病新瘥。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
    华元化曰。时病瘥后。酒肉五辛油面生冷酸滑房室皆断之。此其大略也。
    孙真人曰。凡热病新瘥。及大病之后。食猪及羊血肥鱼油腻等。
    必大下利。医所不能治也。必至于死。若食饼饵粱黍饴脯脍炙枣栗诸果修脯。及坚实难消之物。胃气尚弱。不能消化。必更结热。设以药下之。则胃气虚冷。大便难禁。不下之则死。下之则危。皆难救也。
    热病及大病之后。多坐此死。不可不慎也。
    又曰。新病瘥后。但得食糜粥。宁少食令饥。慎勿饱。不得他有所食。虽思之勿与也。引日转久。可渐食羊肉白糜。若汁羹雉兔鹿肉。不可食猪狗肉也。新瘥后。当静卧。慎勿早起梳头洗面。非但劳体。亦不可多言语用心使意劳烦。凡此皆令人劳复。故督邮顾子献得病已瘥。华叔视脉曰。虽瘥尚虚弱。未得复。阳气不足。慎勿劳事。
    余劳尚可。女劳则死。当吐舌数寸。其妇闻其夫瘥。从百余里来省之。经宿交接。中间三日。发热口噤。临死舌出数寸而死。病新瘥。未满百日。气力未平复。而以房室者。略无不死。有古人名盖正者。疾愈后六十日。已能行射猎。以房室。即吐涎而死。近有一士。大病瘥十余日。犯之。小腹急痛。手足拘挛而死。
    又曰。时病瘥后。未满五日。食一切肉面者。病发必困。
    又曰。瘥后新起。饮酒及韭菜。病更发。
    又曰。新瘥食生鱼鲜。下利必不止。食生菜。终身颜色不复。食生果及羊肉者。必膈上作热蒸。食犬羊等肉。必作骨中蒸热。食鱼肉瓜生菜。令人生肿。食蒜脍者。疾更发。必致大困。新汗解。饮冷水者。心包冷。令人虚。补不复。雍曰。伤寒之为热毒诸疾。不可不谨惧其后者。畏此毒之再作也。一之已甚。其可再乎。况饮酒食枣羊犬肉。皆大热之物。以此致复。无不大困。且汗下之后。表里俱虚。胃气困弱。食过多。食生冷。及小有劳动。必皆致复。可不谨哉。雍见北方多此疾。亦有调摄之方。疾愈之后。三日之内。惟食白粥。言语亦忌。
    三日之外。粥内稍加滋味。六日之后。方食至软之饭。稍加面丝葱蒜羹。切忌梳头洗手。此疾初自足起。故虽二十日后亦不敢洗足。犯之必皆复。前论或言忌羊。或言忌猪不同者。猪羊皆忌食也。猪畏动风下利。羊畏热复。北土病愈一两月后。后有敢食猪肉者。而羊近亦忌两月。远须百日。更有其人若十分平复。当少食。勿多食也。北土羊羹。其热尤甚。而洛原间猪。不甚发病。西北至秦晋。南至汉南。则猪不可食。秦晋尤甚。南方猪羊亦多。有病仍须用心选择。盖大病之后。脏腑血气不与平日同也。禁忌三日如法。则七日可保也。七日如法。则二七三七日可保。三七如法。则一月三月可保。令其在初调护之力。目击如此之人。未有不速平复者。至房室。则须忌百日外。孙氏之论。一字不可忽。盖一劳复之后。必困于前病时。再复之后。又困于一复时。况有三复四复。殆不胜其困矣。是以往往以疾复而死也。贵家大族。多有女儿娇纵。又经汗下之后。肠胃空虚。急欲得食。
    虽食而未能消化。必须致疾。难于劝说。全在父母晓解。左右有能调和之人为调节之。则可也。若病患瘥后。惟喜食白粥。则永无患矣。
    千金方曰。伤寒瘥后。更头疼壮热烦闷。宜服黄龙汤。
    又曰。男子新病起。近房室而复者。宜服赤帛烧散。
    又曰。病后早起。及食多劳复者。鼠屎豉汤。崔氏加栀子。
    又曰。食饱不消。劳复脉实者。宜栀子香豉鼠屎大黄方。
    又曰。劳复。气欲绝。宜麦门冬汤。起死人困。有效。
    又曰。伤寒瘥后一年。心下停水。不能食者。宜地黄白术面汤方。
    庞氏曰。病新瘥后。气血津液衰耗。切勿为诸动事。凡言语思虑劳神。梳沐澡劳力。劳则生热。而病复如初也。又新瘥后。精髓枯燥。切不可为房事。犯之必死。如顾子献是也。此名女劳复。又非阴阳易。素问有言。食多则难消化。复病如初。此名食复。新瘥。强人足两月。虚弱人足百日。则无复病矣。
    又曰。天行劳复。头痛。四肢疼痛。宜葱豉鼠屎汤。此汤最妙。
    又曰。天行劳复作热。旦至晚则腰脊痛。头项强重。宜葛根姜豉汤。
    又曰。伤寒已瘥。劳复如初。脉浮无汗者。宜桂枝栀子汤。自汗者。去麻黄。
    又曰。伤寒劳复如初。脉浮无汗者重。
    又曰。伤寒劳复如初。自汗出者。脉浮。烦躁甚。宜栀子石膏香豉汤加雄鼠屎。
    又曰。病新平复后。劳动发热。热气攻胸。手足拘急搐搦。如中风状。宜栝蒌竹茹汤。
    又曰。天行瘥后。劳复发热。呕吐食不下者。宜芦根橘皮汤。
    又曰。男子房劳成复者。宜鼠屎薤根汤。兼治阴阳易。神验。
    又曰。男子房劳复发。口噤。舌出者死。又始得劳复。百节痛如被打。浑身沉重。恍惚失措。脉促而绝。不可治。或有吐涎不已。或有谵妄烦乱者。不治。
    又曰。妇人病未平复。因夫所动。少腹篡中急痛。腰胯痛。四肢不任举动。无热症者。附子黄汤。
    活人书曰。新病瘥。血气尚虚。津液未复。因而劳动生热。热气复还入经络。名曰劳复。仲景云。小柴胡汤主之。又有食复者。大病新瘥。脾胃尚弱。强食过多。停积不化。因而发热。名曰食复。仲景于枳实栀子汤后云。若有宿食者。加大黄如博棋子五六枚。服之愈。广济疗复雄鼠屎汤。许仁则七味葱白汤。皆可选用。雍曰。病瘥后。梳沐等事。皆易为禁止。惟肠胃空者食不已。故多食复。然劳复之中。
    食服亦易。所患再三作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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