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氏曰。凡三阴无合病。惟三阳有合病十四证。其三阴三阳相并而病者。即两感是也。雍曰。合病十四证。已见三阳经。今重列于下。非惟便于检按。亦相附参考易明。庶无瘥矣。 仲景曰。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 又曰。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又曰。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 仲景问曰。何缘得阳明病。答曰。太阳病。若发汗。若下。若利小便。亡其津液。胃中干燥。因转属阳明。不更衣。大便难者。此阳明病也。雍曰。无太阳证者。宜调胃承气汤。凡转属之法。与合病微不同。 且如太阳阳明合病。必须解两经之邪。故仲景不舍葛根麻黄二汤。 若转属阳明。可以少俟太阳证衰。即以调胃承气汤专攻阳明。一举而两得之。盖太阳为既往。则当日衰。阳明为方来。则当日盛故也。 又曰。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朱氏曰。若太阳证不罢。不可下。 宜桂枝麻黄各半汤小发其汗。雍曰。若太阳不罢者。宜少俟一日。又不罢。则根据朱氏法。 又曰。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 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 (一作蒸)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 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之。雍曰。宜桂枝麻黄各半汤。 问曰。太阳阳明合病并病。二者之证。何以别之。朱氏曰。脉浮大而长。头疼腰痛。肌热鼻干目疼者。合病也。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者。并病也。雍曰。合病。脉浮大而长者。未必恶寒。其脉浮紧而长。无汗者。当恶寒也。皆宜桂枝麻黄各半汤。有下症者。自宜前法。 仲景曰。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五六日。谵语不止。刺期门。雍曰。仲景言少阳不可发汗。故并病亦不可汗也。 又曰。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雍曰。仲景曰。太阳病转入少阳。脉沉迟者。与小柴胡汤。庞氏曰。脉紧者。小柴胡汤。少加牡蛎。大抵少阳多宜和解。故宜小柴胡汤。太阳和解。亦宜用之。 又曰。太阳少阳并病。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可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庞氏曰。 脉紧者。小柴胡加桂枝。胁下硬满。加牡蛎。 又曰。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互相克贼。名为负也。雍曰。宜理中汤。下利而厥者。宜四逆汤。其脉不弦者。为顺。脉弦者。阳明土负也。急泻邱墟阳陵泉。以泄少阳木。急灸三里。以补阳明土也。 仲景曰。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口不仁。面垢。谵语。 下之。则额上生汗。手足厥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汤主之。 又曰。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庞氏曰。不言弦者。隐于长大也。常氏云。可桂枝柴胡各半汤。雍曰。即柴胡桂枝汤也。 问曰。仲景言本太阳病。因医下之。腹满时痛。转属太阴者。此为两感乎。为合病乎。雍曰。非也。合病虽亦有转属者。要之两阳俱作也。两感则表里阴阳俱病矣。难经曰。人之有尺。犹木之有根。枝叶虽枯槁。根本将自生。两感则根叶皆将枯。无自而生矣。合病太阳太阴。虽名一阴一阳。而实非相为表里之经。互相有生救。谓如太阳虽病。而少阴不受病。太阴虽病。而阳明不受病。正类枝叶虽枯槁。 根本自生之象。是以不为两感。况本非邪气传注。医误下之。移太阳之疾。入于太阴。非两经俱作之证甚明。是以仲景用桂枝加芍药汤、桂枝加大黄汤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