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阴阳交十一条
    素问三十三篇曰。有温病者。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岐伯曰。病名阴阳交。交者死也。人所以汗出者。
    皆生于谷。谷生于精。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却而精胜也。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复热者。邪气也。汗者。精气也。今汗出而辄复发热者。是邪胜也。不能食者。精无俾也。汗而热留者。其寿可立而倾也。
    又曰。热论曰。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今脉不与汗相应。此不胜其病也。其死明矣。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今见三死。不见一生。虽愈。必死也。雍曰。汗出辄复热。一死。脉尚盛。二死。狂言失志。三死也。
    灵枢二十三篇曰。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者。此阴脉之极也。
    死。其得汗而脉静者。生。雍曰。此二证。脉经皆以为阴阳交。疑以得汗者为交。不得汗者非交也。
    又曰。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且复热。勿肤刺。喘甚者死。
    脉经曰。热病。阴阳交者死。
    又曰。热病。烦已而汗。脉当静。
    又曰。太阳病。已得汗。脉反躁盛者。是阴阳交。死。复得汗。脉静者。生。
    又曰。热病阴阳交者。热烦心躁。太阴寸口脉两部尚躁盛。是阴阳交。死。得汗脉静者。生。雍曰。以上二证。与前同。灵枢不言阴阳交。此言阴阳交为异。脉经所载皆古书。此二证莫知所出也。
    又曰。热病。阳进阴退。头独汗出者。死。阴进阳退。腰以下至足汗出者。死。阴阳俱进。汗出已。热如故。亦死。阴阳俱退。汗出已。寒不止。鼻口气冷。亦死。以上十证。并见脉经阴阳交部。
    又曰。热病所谓并阴者。热病已汗。因得泄。是谓并阴。故治。
    (一作活)又曰。热病所谓并阳者。热病已得汗。脉尚躁盛。火热汗出。虽不汗出。若衄(庞氏云和而衄)者。是谓并阳。故治。雍曰。并阴阳二证。诸书无所见。亦类阴阳交。故脉经继之于其后。
    阴阳交论曰。伤寒两感阴阳交二证。皆出于素问。仲景发明两感。而不及阴阳交。王叔和载阴阳交。而不及两感。后世因仲景而明两感之证。独阴阳交多所未解。予考阴阳交之证。大抵伤寒脉不为汗解者。皆阴阳交也。何以不为汗解。曰。独阴独阳之病。一汗则解。
    阴兼阳阳兼阴之病。一汗不能解。盖汗解其阴。阳脉不得退。汗解其阳。阴脉不得退。此所以不为汗衰也。然则阴兼阳阳兼阴者。何病也。余悉索之。则两感之证似之。一日太阳与少阴俱病。二日阳明与太阴俱病。皆阴兼阳。阳兼阴也。阴阳相兼而病。故其病名曰交。是以太阳汗解。而少阴未得解。阳明汗解。而太阴未得解者。岂非因其相交而不为汗衰乎。观二证之言。初若不相同。合二证阴阳之理。则无异也。故素问言两感。本非病名。至阴阳交。则曰病名阴阳交。盖两感言其始感。阴阳交者。着其名也。故阴阳交之证。有曰复得汗。
    脉静者生。是邪气再出而复生也。仲景亦曰。发表攻里。本自不同。
    岂非再乎。故遇斯病者。当参二证而治之。然则仲景发明两感。而不及阴阳交。叔和载阴阳交而不言两感。意岂异乎。更俟贤哲明之。
    

[卷十三] 三阳合病十五条
    庞氏曰。凡三阴无合病。惟三阳有合病十四证。其三阴三阳相并而病者。即两感是也。雍曰。合病十四证。已见三阳经。今重列于下。非惟便于检按。亦相附参考易明。庶无瘥矣。
    仲景曰。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
    又曰。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又曰。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
    仲景问曰。何缘得阳明病。答曰。太阳病。若发汗。若下。若利小便。亡其津液。胃中干燥。因转属阳明。不更衣。大便难者。此阳明病也。雍曰。无太阳证者。宜调胃承气汤。凡转属之法。与合病微不同。
    且如太阳阳明合病。必须解两经之邪。故仲景不舍葛根麻黄二汤。
    若转属阳明。可以少俟太阳证衰。即以调胃承气汤专攻阳明。一举而两得之。盖太阳为既往。则当日衰。阳明为方来。则当日盛故也。
    又曰。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朱氏曰。若太阳证不罢。不可下。
    宜桂枝麻黄各半汤小发其汗。雍曰。若太阳不罢者。宜少俟一日。又不罢。则根据朱氏法。
    又曰。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
    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
    (一作蒸)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
    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之。雍曰。宜桂枝麻黄各半汤。
    问曰。太阳阳明合病并病。二者之证。何以别之。朱氏曰。脉浮大而长。头疼腰痛。肌热鼻干目疼者。合病也。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者。并病也。雍曰。合病。脉浮大而长者。未必恶寒。其脉浮紧而长。无汗者。当恶寒也。皆宜桂枝麻黄各半汤。有下症者。自宜前法。
    仲景曰。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五六日。谵语不止。刺期门。雍曰。仲景言少阳不可发汗。故并病亦不可汗也。
    又曰。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雍曰。仲景曰。太阳病转入少阳。脉沉迟者。与小柴胡汤。庞氏曰。脉紧者。小柴胡汤。少加牡蛎。大抵少阳多宜和解。故宜小柴胡汤。太阳和解。亦宜用之。
    又曰。太阳少阳并病。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可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庞氏曰。
    脉紧者。小柴胡加桂枝。胁下硬满。加牡蛎。
    又曰。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互相克贼。名为负也。雍曰。宜理中汤。下利而厥者。宜四逆汤。其脉不弦者。为顺。脉弦者。阳明土负也。急泻邱墟阳陵泉。以泄少阳木。急灸三里。以补阳明土也。
    仲景曰。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口不仁。面垢。谵语。
    下之。则额上生汗。手足厥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汤主之。
    又曰。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庞氏曰。不言弦者。隐于长大也。常氏云。可桂枝柴胡各半汤。雍曰。即柴胡桂枝汤也。
    问曰。仲景言本太阳病。因医下之。腹满时痛。转属太阴者。此为两感乎。为合病乎。雍曰。非也。合病虽亦有转属者。要之两阳俱作也。两感则表里阴阳俱病矣。难经曰。人之有尺。犹木之有根。枝叶虽枯槁。根本将自生。两感则根叶皆将枯。无自而生矣。合病太阳太阴。虽名一阴一阳。而实非相为表里之经。互相有生救。谓如太阳虽病。而少阴不受病。太阴虽病。而阳明不受病。正类枝叶虽枯槁。
    根本自生之象。是以不为两感。况本非邪气传注。医误下之。移太阳之疾。入于太阴。非两经俱作之证甚明。是以仲景用桂枝加芍药汤、桂枝加大黄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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