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病可刺二十九条
    仲景曰。太阳病。头疼至七日自愈者。其经竟故也。(竟字仲景作尽)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庞氏云补三里穴)又曰。太阳病。初服桂枝汤。而反烦不解者。当先刺风池风府。
    却与桂枝汤则愈。
    又曰。伤寒腹满而谵语。寸口脉浮而紧者。此为肝乘脾。名曰纵。刺期门。
    又曰。伤寒发热。啬啬恶寒。其人大渴。欲饮水浆者。其腹必满。
    若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横。刺期门。
    又曰。阳明病。下血谵语。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然汗出则愈。
    又曰。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热除。脉迟身凉。胸胁下满。如结胸状。谵语。此为热入血室。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叔和曰。平病云。热入血室。无犯胃气及上二焦。雍曰。与此相反。岂谓药不谓针耶。
    又曰。太阳与少阳并病。头痛。颈项强而眩。时如结胸。心下痞硬。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五日不止。当刺期门。
    又曰。少阴病。下利便脓血。可刺。
    又曰。妇人伤寒怀身。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养。此心气实。当刺。泻劳宫及关元。小便利则愈。
    又曰。伤寒喉痹。刺手少阴。在脘。当小指后动脉是也。针入三分。补之。素问曰。有病身热汗出。烦满不为汗解。此为何病。岐伯曰。汗出而身热者。风也。汗出而烦满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风厥。巨阳主气。故先受邪。少阴与其为表里也。得热则上从之。从之则厥也。表里刺之。饮之汤剂。雍曰。此伤寒感异气变而为风厥也。宜刺太溪、昆仑。服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
    灵枢经曰。热病三日。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
    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以补其不足。素问曰。病甚者。为五十九刺。灵枢曰。所以五十九刺者。两手外内侧各三。凡十二。五指间各一。凡八。足亦如之。(亦八也)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更入发三寸边各五。凡十。耳前后口(一作耳)下项中各一。
    凡六。巅上一。囟会一。发际一。廉泉一。风池二。天柱二。此五十九穴也。
    雍曰。五十九刺。出于二经。见于仲景叔和二书。然未闻有善用之者。古人第存之而不敢废上古之法。后有灵枢十一症。亦多不能解者。亦不能废法耳。
    灵枢经曰。热病先肤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针五十九。
    苛轸(一云苛干)鼻。索皮于肺。不得索之火。火。心也。(轸车上前后两端横木也。言鼻塞之甚。内外不通。亦犹轸之横塞也)又曰。热病嗌干。多饮善惊。卧不得安。(一作卧不能起)取之肤肉。以第六针五十九。目青。索肉于脾。不得索之木。木。肝也。
    又曰。热病面青脑痛。手足烦。取之筋间。以第四针针于四逆。
    (一作边)筋辟(一作)目浸。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金。肺也。
    又曰。热病数惊。螈而狂。取之脉。以第四针急泻有余者。癫疾。毛发去。索血(一作脉)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肾也。
    又曰。热病而身重骨痛。耳聋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针五十九刺。骨病食(一作不食)啮牙齿。耳青。(一作清)索骨于肾。不得索之土。土。脾也。
    又曰。热病。先身傍。(太素作倚。本经作涩倚而热)烦闷。干唇口嗌。取之脉。以第一针五十九。肤胀口干寒热。(本经作寒汗出)索脉于心。不得索之于水。水者肾也。
    又曰。热病。头痛颞。目脉痛。善衄。厥热病也。取之以第三针。视有余不足。寒热痔。
    又曰。热病。体中病重。肠中热。取之以第四针于其。及下诸指间。索气于胃。络得气也。
    又曰。热病。侠脐急痛。胸胁支满。取之涌泉与太阴阳明。(经作阴陵泉)以第四针针嗌里。
    又曰。热病而汗且出之。(经作及)脉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太渊。大都。太白。泻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汗出太甚者。取内踝上横文(一作脉)以止之。
    又曰。热病七八日。脉口动喘而短者。兼刺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间。
    素问曰。热病。先胸胁痛。手足躁。刺足少阴。补足(一作手)太阴。病甚者为五十九刺。王冰云。足少阳邱虚取之。
    又曰。热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阳明太阳。而汗出止。王云。臂痛。列缺主之。取汗。商邱主之。
    又曰。热病。始于头首者。刺项太阳而汗出止。王云。足太阳。天柱主之。
    又曰。热病。先身重骨痛。耳聋好瞑。刺足少阳。病甚。为五十九刺。
    又曰。热病先眩冒而热。胸胁满。刺足少阴少阳。
    又曰。热病始于足胫者。刺足阳明而汗出止。此出甲乙经。
    

[卷十二] 病不可水十条
    仲景曰。发汗后。饮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常氏云。微喘。宜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雍曰。饮水多者。五苓散。
    又曰。伤寒。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出者。其人外气怫郁。复与之水。以发其汗。因得哕。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常氏曰。可小温中汤、小半夏汤。雍曰。胃寒。理中汤。哕者。半夏汤、五苓散。
    又曰。阳明病。潮热。大便微硬。可与承气汤。不坚。勿与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可与小承气汤。若腹中不转失气者。此但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胀满不能食。欲饮水者。与水则哕。雍曰。可温中汤。哕者。小半夏汤。
    又曰。下利。其脉浮大。此为虚。以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因尔肠鸣。当温之。与水。哕。雍曰。宜温中汤。
    又曰。病在阳。当以汗解。而反以冷水之。若灌之。其热被却不得去。弥更益烦。皮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宜文蛤散。若不瘥。与五苓散。若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陷胸汤。白散亦可服。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若以水灌之洗之。益令热却不得出。当汗而不汗。即烦。假令汗出已。腹中痛。与芍药三两。如上法。
    又曰。寸口脉浮大。医反下之。此为大逆。浮则无血。大则为寒。
    寒气相搏。则为肠鸣。医乃不知。而反饮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气。
    冷必相搏。其人则KT。常氏云。宜草豆蔻散。
    又曰。寸口脉濡而弱。濡则恶寒。弱则发热。濡弱相搏。脏气衰微。胸中苦烦。此非结热。而反薄居水渍布。冷铫贴之。阳气遂微。诸腑无所根据。阴脉凝聚。结在心下。而不肯移。胃中虚冷。水谷不化。小便纵通。复不能多。微则可救。聚寒心下。当奈何也。
    千金翼曰。太阳病。小便利者。为水多。心下悸。雍曰。宜小半夏加茯苓汤。
    仲景曰。凡得时气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饮不能多。不当与也。何者。以腹中热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与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渴欲饮水者。犹当根据证而与之。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言能饮一斗。与五升。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若哕。不可与之也。饮而忽然大汗出。是为自愈也。
    又曰。凡得病反能饮水者。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人饮水自愈。小渴者乃纵与之饮。因成其祸。不可复救也。庞氏曰。
    凡病非大渴。不可与饮冷水。若小渴。口燥咽干。少少呷水滋润之。
    若不与水。则干燥。无由作汗。烦喘而死者多巳。但勿令足意饮也。
    若大汗将来。燥渴甚者。但足意饮之。勿疑。若小渴强饮者。致停饮。
    心下满结。喘而死者多矣。其有热脉数。尚可作汗而解者。出于幸之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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