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白喉者。时医各有忌药。有忌升麻者。忌细辛者。忌麻黄者。忌白术者。忌地黄者。并全忌表药者。 种种恶习。深可慨叹。若舍证而言药。何药不忌。 一热证误服寒证尚轻各方者。虽不愈。尚不死。误服寒证渐重各方。及补方者。必死。寒证误服热证渐重各方者。必死。虚寒证过服表剂。或误服下药者。必死。寒热二证。判若冰炭。此之不审。杀人反掌。可不慎与。 一表药不过宣发内邪。使无遏抑。原不能取急效。治者不可因其无效而过服。或凉或温。急宜转方。 盖表药多辛窜。过服则耗散真气。必至气壅也。 一白喉服药。与吹药并重。盖寒热伏于内。非服药不能治其本。而毒瓦斯壅于喉。非吹药不能解其标也。若危险之证。必先吹药。扫去痰涎。而后可以服药。至轻证初起。则吹药一二次即愈矣。并无庸服药也。故吹药尤炼之宜精。备之宜豫。 一白喉不无传染。非因热证而传染者。即为热证。因寒证而传染者。即为寒证也。宜视人之秉赋强弱。气血虚实用药。 一患白喉者。必兼感杂证。若有万难兼理者。只治白喉证。不理杂病。而杂病亦自可愈。何也。病未有不相因者也。即或白喉已愈。而杂病未愈。或白喉已愈。而杂病又生。则在医者变而通之。神而明之。古方俱在。不能备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