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蒸者,阴阳水火蒸于血气,而使形体成就,是五脏之变气,而七情之所由生也。盖儿生之日,至三十二日一变,每变蒸毕,即觉性情有异于前,何者?长生脏腑意智故也。何谓三十二日长骨添精神?人有三百六十五骨,以象天数,以应期岁,以分十二经络,故初生至三十二日一变生癸,属足少阴肾,脏精与志。六十四日二变一蒸生壬,属足太阳膀胱,其发耳与冷。至九十六日三变生丁,属手少阴心经,心藏神,其性为喜。一百二十八日四变二蒸生丙,属手太阳小肠,其发汗出而微惊。 一百六十日五变生乙,属足厥阴肝,肝藏魂,喜哭。一百九十二日六变三蒸生甲,属足少阳胆,其发目不闭而赤。二百二十四日七变生辛,属手太阴肺,肺藏魄,生声。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四蒸生庚,属手阳明大肠,其发肤热而汗,或不汗。二百八十八日九变生已,属足太阴脾,脾藏意智。至三百二十日十变五蒸生戊,属足阳明胃,其发不食,肠痛而吐乳。又手厥阴心包络,手少阳三焦,此二经俱无形状,故不变而不蒸也。前十变五蒸,乃天地之数以生成之,然后始生齿,能言,知喜怒,故云始全也。太仓云∶气入四肢,长碎骨。于十变后六十四日为一大蒸,计三百八十四日,长其经脉手足,手受血故能持握,足受血故能行立,经云∶变且蒸。谓蒸毕而足一岁之日有余也。师曰∶不汗而热者发其汗,大吐者微止,不可别治。又六十四日为二大蒸,计四百四十八日,又六十四日三大蒸,计五百一十二日,共五百七十六日,变蒸既毕,儿乃成人也。变者,变生五脏也,蒸者,蒸养六腑也,所以成人。变者上气,蒸者体热,每经一变一蒸,情能既异,轻则发热微汗,其状似惊,重则壮热脉乱而数,或吐或汗,或烦啼躁渴,轻者五日解,重者七八日解,其候,与伤寒相似。亦有变蒸之余,续感寒邪者,但变蒸则耳冷冷,上唇发泡,状如泡珠,若寒邪搏之,则寒热交争,腹中作痛,而啼叫之声,日夜不绝。变者,易也,蒸于肝则目眩微赤,蒸于肺则嚏嗽毛耸,凡五脏六腑筋脉骨节,循环各有证应,其治法,和平之剂微表之,热实者,微利之,或不治亦自愈。〔汤〕《千金》变蒸论云∶凡儿生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九十六日三变,一百二十八日四变,变且蒸,一百六十日五变,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变,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变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三百二十日十变,变且蒸,积三百二十日,小蒸毕,后六十四日大蒸,蒸后六十四日复大蒸,蒸后一百二十八日复大蒸,凡小儿自生三十二日一变,再变为一蒸,凡十变而五小蒸,又三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都毕,乃成人。小儿所以变蒸者,是荣其血脉,改其五脏,故一变竟,辄觉情态有异,其变蒸之候,变者上气,蒸者体热,变蒸有轻重,其轻者体热而微惊,耳冷尻冷,上唇头白泡起如鱼目珠子,微汗出,重者体壮热而脉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又云∶目白者重,赤黑者微,变蒸毕,自精明矣,此其证也。单变小微,兼蒸小剧,凡蒸,平者五日而衰,远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后期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耳,或违日数不歇,切不可妄治及灸剌。(海藏云∶言变蒸通一十八次,盖前三百二十日为十小蒸,后二百五十六日为十大蒸也。,乎典切,不呕而吐也。)〔无〕若身热、耳热、尻亦热,此乃他病,可作别治。〔薛〕变蒸治法,平和者,微表之,实热者,微利之,古方紫霜丸、黑散子、柴胡汤、皆可。有寒无热,并吐泻不乳多啼者,当归散、调气散主之。 前证,盖小儿所不免者,虽勿药亦可也,前药峻厉,非惟脏腑不胜,亦且反伤气血,余尝见一小儿至一变发热有痰,投抱龙丸一粒,卒至不救,慎之慎之!其有不热不惊,略无证候,而暗变者,盖受胎气壮实故也。 紫阳黑散 治小儿变蒸壮热,亦治伤寒发热。 麻黄(二钱半,去节)大黄(一钱,同锉,炒黑,为末)杏仁(去皮尖,二钱半)上件,同一处捣和,并略烧,存性,再以杏仁研膏和之,密器盛。每服一豆许,乳汁调和灌之。 紫霜丸 (癖积) 柴胡汤 治变蒸骨热心烦,啼叫不已。 人参甘草(微炙)麦门冬(去心。各二钱)龙胆草(酒炒黑)防风(各一钱)柴胡(五分)上,每服一钱,水煎。 当归散 治变蒸,有寒无热。 当归(二钱)木香官桂(辣者)甘草(炙)人参(各一钱)上,每服一钱,姜枣水煎。 调气散 治变蒸,吐泻、不乳、多啼,欲发慢惊。 木香香附子人参橘皮藿香甘草(炙。各一钱)上为末。每服一钱,姜枣水煎服。(《幼科类萃》此方,有制浓朴一钱) 平和饮子 治婴儿变蒸,于三日后三日进一服,可免百病,百日内宜服。 人参(去芦)甘草(炙,冬半钱)白茯苓(一钱,去皮)升麻(二分,煨)上咀。用水煎,不以时候服。禀受弱者,加白术一钱。肥大壮实者不用。 参杏膏 治小儿变蒸潮热。 人参(去芦)杏仁(去皮尖)川升麻(煨。各半钱)甘草(二钱,炙)上为极细末。百日以前,每服一字,用麦门冬去心煎汤,食远,调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