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十·四时变动
    春三月∶尸经两三日,口、鼻、肚皮、两胁、胸前肉色微青;经十日,则鼻、耳内有恶汁流出,(匹缝切,胀臭也)胀;肥人如此,久患瘦劣人,半月后方有此证。
    夏三月∶尸经一两日,先从面上、肚皮、两胁、胸前肉色变动;经三日,口鼻内汁流、蛆出,遍身胀,口唇翻,皮肤脱烂,胗起;经四、五日,发落。
    暑月罨尸,损处浮皮多白,不损处却青黑,不见的实痕。设若避臭秽,据见在检过,往往误事。稍或疑处,浮皮须令剥去,如有伤损,底下血分明。
    更有暑月九窍内未有蛆虫,却于太阳穴、发际内、两胁、腹内先有蛆出,必此处有损。
    秋三月∶尸经二、三日,亦先从面上、肚皮、两胁、胸前肉色变动;经四、五日,口鼻内汁流、蛆出,遍身胀,口唇翻,胗起;经六、七日,发落。
    冬三月∶尸经四、五日,身体肉色黄紧,微变;经半月以后,先从面上、口、鼻、两胁、胸前变动。
    或按在湿地,用荐席裹(角埋瘗)〔着〕,其尸卒难变动。更详月头、月尾,按春秋节气定之。
    盛热∶尸首经一日,即皮肉变动,作青黯色,有气息;经三、四日,皮肉渐坏、尸胀、蛆出、口鼻汁流、头发渐落。
    盛寒五日,如盛热一日时;半月,如盛热三、四日时。
    春秋气候平和,两、三日可比夏一日;八、九日可比夏三、四日。
    然人有肥瘦、老少。肥少者易坏,瘦老者难坏。
    又南北气候不同,山内寒暄不常,更在临时通变审察。
    

[卷之二] 十一·洗罨
    宜多备糟醋。衬尸纸惟有藤连纸、白抄纸可用;若竹纸,见盐、醋多烂,恐侵损尸体HT尸于平稳、光明地上,先检验一遍,用水冲洗。次皂角洗涤尸垢腻,又以水冲荡洁净。(洗时下用门扇、簟席衬,不惹尘土)洗了,如法用糟醋拥罨尸首,仍以死人衣物尽盖,用煮醋淋,又以荐席罨一时久。候尸体透软,即去盖物,以水冲去糟醋,方验。不得信行人说,只将酒醋泼过,痕损不出。
    初春与冬月,宜热煮醋及炒糟令热。仲春与残秋宜微热。夏秋之内,糟醋微热,以天气炎热,恐伤皮肉。秋将深,则用热,尸左右手、肋相去三、四尺,加火,以气候差凉。冬雪寒凛,尸首僵冻,糟醋虽极热,被衣重叠,拥罨亦不得尸体透软。当掘坑,长阔于尸,深三尺,取炭及木柴遍铺坑内,以火烧令通红。多以醋沃之,气勃勃然,方连拥罨法物衬簟,HT尸置于坑内。仍用衣被覆盖,再用热醋淋遍。坑两边相去二、三尺,复以火烘。
    约透,去火,移尸出验。冬残春初,不必掘坑,只用火烘两边,看节候详度。
    湖南风俗,检死人皆于尸傍开一深坑,用火烧红,去火,入尸在坑内。泼上糟醋,又四面用火逼良久,扛出尸。或行凶人争痕损,或死人骨属相争不肯认,至于有三四次扛入火坑重检者。人尸至三四次经火,肉色皆焦赤,痕损愈不分明,行吏因此为奸。未至一两月间,肉皆溃烂。及其家有论诉,差到聚检官时已是数月,止有骨殖,肉上痕损并不得而知。火坑法独湖南如此,守官者宜知之。
    

[卷之二] 十二·验未埋瘗尸首
    未埋尸首,或在屋内地上,或床上,或屋前后露天地上,或在山岭、溪涧、草木上,并先打量顿尸所在,四至高低,所离某处若干?在溪涧之内,上去山脚或岸几许?系何人地上?地名甚处?若屋内,系在何处?及上下有无物色盖簟?讫,方可HT尸出验。
    先剥脱在身衣服或妇人首饰,自头上至鞋袜逐一抄札,或者随身行李,亦命名件。
    讫,且以温水洗尸一遍(了),〔乃〕验。未要便用酒醋。
    剥烂衣服洗了,先看其尸有无军号?或额角、面脸上所刺大小字体,计几行或几字?是何军人?若系配隶人,所配隶何州?军字亦须计行数。如经刺环,或方或圆?或在手背、项上?亦计几个。内是刺字或环子?曾艾灸或用药取?痕迹黯滥,及成疤瘢,可取竹削一篦子,于灸处挞之,可见。
    辨验色目人讫,即看死人身上甚处有雕青、有灸瘢;系新旧疮疤?有无脓血?计共几个?及新旧官杖疮疤,或背或臀;并新旧荆杖子痕,或腿或脚底;甚处有旧疮疖瘢?甚处是见患?须量见分寸;及何处有黯记之类,尽行声说。如无,亦开写。
    打量尸首身长若干?发长若干?年颜若干?

[卷之二] 十三·验坟内及屋下攒殡尸
    先验坟系何人地上?地名甚处?土堆一个,量高及长阔,并各计若干尺寸,及尸现攒殡在何人屋下?亦如前量之。
    次看尸头脚所向,谓如头东脚西之类;头离某处若干,脚离某处若干。左右亦如之。对众爬开浮土,或取去攒砖,看其尸用何物盛簟,谓∶棺木有无漆饰?席有无沿〔〕及簟之类。舁出开拆,取尸于光明处地上验之。
    

[卷之二] 十四·验坏烂尸
    若避臭秽,不亲临,往往误事。
    尸首变动,臭不可近,当烧苍术、皂角辟之;用麻油涂鼻,或作纸摅子油,塞两鼻孔;仍以生姜小块置口内。遇检,切用猛闭口。恐秽气冲入。
    量札四至讫,用水冲去蛆虫、秽污,皮肉干净方可验。未须用糟醋,频令新汲水,浇尸首四面。
    尸首坏烂,被打或刃伤处痕损,皮肉作赤色,深重作青黑色,贴骨不坏,虫不能食。
    

[卷之二] 十五·无凭检验
    凡检验无凭之尸,宜说∶头发褪落,曲鬓、头面、遍身皮肉并皆一概青黑,HT皮、坏烂,及被蛆虫咂破,骨殖显露去处。
    如皮肉消化,宜说∶骸骨显露,上下皮肉并皆一概消化;只有些小消化不及筋肉与骨殖相连。今来,委是无凭检覆本人生前沿身上下有无伤损它故,及定夺年颜、形状、致死因根据不得。兼用手揣捏得沿身上下,并无骨损去处。
    

[卷之二] 十六·白僵死瘁死
    先铺炭火约与死人长阔,上铺薄布,可与炭等,以水喷微湿,卧尸于上。仍以布覆盖头面、肢体讫,再用炭火铺拥,令遍。再以布覆之,复用水遍洒。一时久,其尸皮肉必软起。
    乃揭所铺布与炭看,若皮肉软起,方可以热醋洗之,于验损处,以葱、椒、盐同白梅和糟研烂,拍作饼子,火内煨令热,先于尸上用纸搭了,次以糟饼罨之,其痕损必见。
    

[卷之三] 十七·验骨
    人有三百六十五节,按一年三百六十五日。
    男子骨白,妇人骨黑。(妇人生骨出血如河水,故骨黑。如服毒药骨黑,须仔细详定)髑髅骨∶男子自顶及耳并脑后共八片,(蔡州人有九片)脑后横一缝,当正直下至发际别有一直缝。妇人只六片,脑后横一缝,当正直下无缝。
    牙有二十四,或二十八,或三十二,或三十六。
    胸前骨三条。
    心骨一片,嫩,如钱大。
    项与脊骨各十二节。
    自项至腰共二十四椎骨,上有一大椎骨。
    肩井及左右饭匙骨各一片。
    左右肋骨∶男子各十二条,八条长、四条短。妇人各十四条。
    男女腰间各有一骨,大如手掌,有八孔,作四行,样HT。
    手、脚骨各二段。男子左、右手腕及左、右HT骨边皆有捭骨。(妇人无)两脚膝头各有HT骨,隐在其间,如大指大。手掌、脚板各五缝。手、脚大拇指并脚第五指各二节,余十四指并三节。
    尾蛆骨,若猪腰子,仰在骨节下。
    男子者,其缀脊处凹,两边皆有尖瓣,如(棱)〔萎〕角,周布九窍。
    妇人者,其缀脊处平直,周布六窍。
    大、小便处各一窍。
    骸骨各用麻草小索,或细篾串讫,各以纸签标号某骨,检验时不至差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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