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治食犬肉不消成病方
    ,心下坚,或腹胀口干大渴,心急发热,妄语如狂,或洞下方杏仁(合皮熟研用)一升以沸汤三升,和取汁,分三服,利下肉片大验。
    【方解】此以相畏相制之义也,犬肉畏杏仁,故用此而诸证悉除矣。
    @@@妇人妊娠,不可食兔肉及□、鸡、鸭,令子无声音。
    【注】妊娠食兔肉,令子缺唇;食□肉,令子短项;食羊犬,令子多热;食鸡鸭,令子无声音。此数者,妊妇皆不当食也。
    @@@兔肉不可合白鸡肉食之,令人面发黄。
    【注】兔肉酸寒,多食损元气,绝血脉,令人萎黄。白鸡虽得庚金太白之象,实属风木,能助肝火。二物合食,动脾气而发黄,故不可合食。
    @@@兔肉□干姜,食之成霍乱。
    【注】兔肉酸寒,阴性也,干姜辛热,阳性也,性味相反,同食者必成霍乱。
    @@@凡鸟自死,口不闭,翅不合者,不可食之。
    【注】诸乌自死,必闭口敛翅,若开口张翅,恐有毒不可食。
    @@@诸禽肉,肝青者,食之杀人。
    【注】肝青者,被毒所伤,若食之必杀人。
    @@@鸡有六翮四距者,不可食之。(距,鸡脚爪也)【注】形有怪异者,有毒,故不可食。
    @@@乌鸡白头者,不可食之。
    【注】色有不相合者,有毒,不可食。
    @@@鸡不可合葫蒜,食之滞气。
    【注】鸡蒜同食,能动风动痰,风痰发动,故气滞。
    @@@山鸡不可合鸟兽肉食之。
    【注】山鸡食虫蚁有毒,与鸟兽肉相反,故戒合食。
    @@@雉肉久食,令人瘦。
    【注】雉肉小毒,发疮疥生诸虫,以此则令人瘦。
    @@@鸭卵不可合□肉食之。
    【注】二物性寒发冷气,不可合食。
    @@@雀肉不可合李子食之。
    【注】雀肉性暖大温,李子性寒味酸,温得寒酸而滞气,故不可合食。
    @@@妇人妊娠食雀肉饮酒,令子淫乱无耻。
    【注】雀之性淫,酒能乱性,妊娠当戒食之,古慎胎教也。
    @@@燕肉勿食,入水为蛟龙所啖。
    【注】蛟龙嗜燕,人食燕者,不可入水。雷公曰:海竭江枯,投游波而立泛,以蛟龙嗜燕故也。凡渡江海者,切不可食燕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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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鸟兽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解毒之方
    大豆煮汁,及盐汁,服之解。
    【方解】箭伤有毒,凡鸟兽被箭死者,肉毒,人食之,先服盐汁,次服豆汁,解不及者死。
    @@@鱼头正白如连珠至脊上,食之杀人。
    鱼头中无腮者,不可食之,杀人。
    鱼无肠胆者,不可食之,三年阴不起,女子绝生。
    鱼头似有角者,不可食之。
    鱼目合者,不可食之。
    【注】以上皆怪异之形色,必有毒也。
    @@@六甲日勿食鳞甲之物。
    【注】六甲值日,食鳞甲物犯其所忌,故曰勿食。
    @@@鱼不可合鸡肉食之。
    【注】鱼属火,善动;鸡属木,生风,风火相煽,故勿合食。
    @@@鱼不得合鸬鹚肉食之。
    【注】鸬鹚嗜鱼,凡物相制相犯者,皆不可合食。
    @@@鲤鱼鮓不可合小豆藿食之,鱼子不可合猪肝食之,害人。(小豆藿即小豆叶也)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
    鲫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
    醍鱼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缩。
    青鱼鮓不可合胡荽及生葵并麦酱食。
    □鳝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注】以上六条,皆能助热动风,合食俱不宜。
    @@@龟肉不可合酒□子食之。
    【注】龟多神灵,不可轻食,若酒□合食,更非所宜也。
    @@@□目凹陷者,及腹下有王字形者,不可食之。其肉不得合鸡鸭食之。
    【注】□无耳,以目为听,目凹陷,及腹有王字形者,皆有毒,慎之。性与鸡鸭相反,故不可合食。
    @@@龟□肉不可合苋菜食之。
    【注】龟□皆与苋菜相反,若合食之,必成□瘕。
    @@@□无须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注】无须腹黑反白者,怪异之□也,故不可食。
    @@@食脍饮乳酪,令人腹中生虫为瘕。
    【注】脍乃牛、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乳酪酸寒,与脍同食则生虫为瘕,故戒合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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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脍食在胃不化,吐不出,速下除之,久成症病,治之方。
    橘皮一两大黄二两朴硝二两右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顿服即消。
    【方解】橘皮解鱼毒,得硝黄使下从大便而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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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食脍多不消,结为症病,治之方
    马鞭草右一味,捣汁饮之。或以姜叶汁饮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药吐之。
    【方解】马鞭草主治症癖血瘕,破血杀虫,姜叶解毒,皆可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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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食鱼后食毒两种烦乱治之方
    橘皮浓煎汁,服之即解。
    【方解】橘皮味苦辛温,下气通神,故能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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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食鯸?鱼中毒方
    芦根煮汁,服之即解。
    【方解】鯸□即河豚鱼,味美其腹腴,呼为西施乳。头无腮,身无鳞,其肝毒,血杀人,脂令舌麻,子令腹胀,眼令目花,惟芦根汁能解之。
    @@@蟹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注】蟹目相背,若目相向,足斑目赤者,有毒,故戒勿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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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食蟹中毒治之方
    紫苏煮汁饮之三升。紫苏子捣汁饮之亦良。冬瓜汁饮三升,食冬瓜亦可。
    【方解】紫苏、冬瓜,俱能解蟹毒,故用之。
    @@@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
    【注】蟹未经霜有毒,不可生食,经霜则毒无。
    @@@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注】蜘蛛有毒,凡落食上不可食,有毒故也。
    @@@凡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
    【注】虫类有毒,凡虫集食上者,食之则致□。
    

[卷三] 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内经》曰: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果实菜谷皆地产也。又云: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菜为充,是以草实曰蓏,木实曰果。礼云:枣曰新之,栗曰撰之,桃曰□之,柤梨曰攒之,则治果实有法矣。烹葵断壶,纪乎豳风,芥酱芼羹,以养父母,则用五菜有道矣。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则配五谷有方。然其物有不宜常食者,有不宜食者。经云: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人安可不知其所禁忌乎?@@@果子生食生疮。
    【注】果生之性,多湿多热而有毒,或生食之,故令生疮,腹胀作泄。
    @@@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注】凡果落地,隔夜尚不可食,而况虫蚁食者乎?见之者切不可食。
    @@@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注】凡食之物停留多日,或隔夜者,若有损处,即虫鼠所囓之余,皆有毒伤人。
    @@@桃子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寒热淋沥病。
    【注】桃味甘酸性热,若多食者,令人热。入水浴者,则湿与热相搏,不得宣散,故令人外寒热,内成癃症也。
    @@@杏酪不熟伤人。(一云:杀人)【注】杏味酸苦有毒,酪酿未熟,若食之,恐害人也。
    @@@梅多食坏人齿。
    【注】梅味苦酸,若多食者,令人齿损。齿者骨之余也,因肾主液而合骨,故伤齿。
    @@@李不可多食,令人腹胀。
    【注】李味酸涩,若多食,则中气不舒,故令人腹胀。
    @@@林禽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注】林禽味酸涩,多食则令百脉不得宣,故脉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注】『尚书』注:小曰橘、大曰柚。二者其味皆酸而性寒,若过食,则口虽爽而五味不知焉。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食。
    【注】梨味甘酸性寒,若过食则令人中焦寒,金疮产妇更宜戒之。
    @@@樱桃杏多食伤筋骨。
    【注】樱桃、杏味酸性寒,若过食则伤筋骨。『内经』云:酸则伤筋。寒主伤肾,故伤筋骨。
    @@@安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
    【注】安石榴味酸涩,酸涩则气滞,肺主气,宜利而不宜滞,滞则伤损矣,故不可过食也。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
    【集注】程林曰:胡桃润肺消痰,何以动痰饮?因其性热,多食则令人火动,煎熬津液而为痰饮矣。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弱者,弥不可食,伤人。
    【注】枣性热生渴,味甘生满,羸弱者内热必盛,脾胃必虚,故令人寒热,尤不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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