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病。脉迟。虽汗出不恶寒者。其身必重。短气。腹满而喘。有潮热者。此外欲解。可攻里也。手足然而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大承气汤主之。若汗多。微发热恶寒者。外未解也。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汤。若腹大满不通者。可与小承气汤微和胃气。勿令大泄下。 伤寒以身热恶寒为在表。身热不恶寒为在里。而阳明病无表证者。可下。有表证者。则不可下。此汗出不恶寒。身重短气。腹满而喘。潮热。皆里证也。脉虽迟。犹可攻之。以腹满便闭。里气不行。故脉为之濡滞不利。非可比于迟则为寒之例也。若手足然汗出者。阳明热甚。大便已硬。 欲攻其病。非大承气不为功矣。若汗多。微发热。恶寒。则表犹未解。其热不潮。则里亦未实。岂可漫与大承气。遗其表而攻其里哉。 即腹大满不通。而急欲攻之者。亦宜与小承气微和胃气。而不可以大承气大泄大下。恐里虚邪陷。变证百出。则难挽救矣。以下七条。于可攻证而更审其小便之多少。大便之溏硬。脉之实与不实。经之过与不过。热之潮与不潮。而后从而治之。故知下法不可不慎也。 阳明病。潮热。大便微硬者。可与大承气汤。不硬者。不可与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与小承气汤。汤入腹中转失气者。此有燥屎。可攻之。若不转失气者。此但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胀满不能食也。欲饮水者。与水则哕。其后发热者。必大便复硬而少也。以小承气汤和之。不转失气者。慎不可攻也。 阳明病有潮热者。为胃实。热不潮者。为胃未实。而大承气汤。有燥屎者。可与。初硬后溏者。则不可与。故欲与大承气。必先与小承气。恐胃无燥屎。邪气未聚。攻之则病未必去。而正已大伤也。服汤后转失气者。便坚药缓。屎未能出。而气先下趋也。故可更以大承气攻之。不转失气者。胃未及实。但初头硬后必溏。虽小承气已过其病。况可以大承气攻之哉。胃虚无气。胀满不食。所必至矣。又阳明病能饮水者为实。不能饮水者为虚。如虽欲饮。而与水则哕。所谓胃中虚冷。欲饮水者。与水则哕也。其后却发热者。知热气还入于胃。则大便硬。而病从虚冷所变。故虽硬而仍少也。亦不可与大承气汤。但与小承气微和胃气而已。盖大承气为下药之峻剂。仲景恐人不当下而误下。或虽当下而过下。故反复辨论如此。而又申之曰。不转失气者。慎不可攻也。呜呼。仁人之心。可谓至矣。 阳明病。下之。心中懊而烦。胃中有燥屎者。可攻。腹微满。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气汤。 阳明下后。心中懊而烦。胃中有燥屎者。与阳明下后。心中懊。饥不能食者有别矣。彼为邪扰于上。此为热实于中也。热实则可攻。故宜大承气。若腹微满。初头硬。后必溏者。热而不实。邪未及结。则不可攻。攻之必胀满不能食也。 阳明病。谵语。发潮热。脉滑而疾者。小承气汤主之。因与承气汤一升。腹中转失气者。更服一升。若不转失气。勿更与之。明日不大便。脉反微涩者。里虚也。为难治。不可更与承气汤也。 谵语发潮热。胃实之征也。脉滑而疾。则与滑而实者差异矣。故不与大承气。而与小承气也。若服一升而转失气者。知有燥屎在胃中。可更服一升。若不转失气者。此必初硬后溏。不可更与服之。一如前二条之意也。乃明日不大便。而脉反微涩。则邪气未去。而正气先衰。补则碍邪。 攻则伤正。故曰难治。便虽未通。岂可更以承气攻之哉。 得病二三日。脉弱。无太阳柴胡证。烦躁。心下硬。至四五日。虽能食。以小承气汤少少与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与承气汤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虽不能食。但初头硬。后必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须小便利。屎定硬。乃可攻之。宜大承气汤。 伤寒能食者。为胃热而不实。不能食者。为胃热而实。而胃实之证。小便数者。可攻。小便少者。则不可攻。得病二三日。脉不浮而弱。而又无太阳柴胡之证。知其病独在阳明之表也。烦躁心下硬。至四五日不解。则里证复具。故虽能食。亦必以小承气微和胃气。至六日。热渐成实。当更与大承气一升。以尽其病也。若不大便六七日。于法当下。而小便少者。则水谷不分。知其初硬后溏。然虽不能食。亦不可便与攻法。须俟其小便利。屎硬。然后以大承气与之。夫不大便而津液竭者。不可下。须俟其津液还入胃中。而大便自行。不大便而小便少者。亦不可下。必俟其津液遍渗水道。而后可与下法。 盖津液已竭而强攻之。则正虚不复。大便未硬而辄攻之。则邪去不尽。学人不可不审。而轻用下药也。 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 太阳风寒外束。令人头痛。阳明热气上冲。亦令人头痛。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证者。 知其热盛于里。而气蒸于上。非风寒在表之谓矣。故可与承气汤下之。然热盛于里者。其小便必短赤。若小便清者。知其热不在于里。而仍在于表。当以桂枝汤发其汗。而不可以承气汤攻其里也。 若头痛不除者。热留于经。必发鼻衄。宜桂枝汤四字。疑在当须发汗句下。此条从太阳篇中移入。 汗出谵语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为风也。须下之。过经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语言必乱。以表虚里实故也。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汗出谵语。谓风未去表。而胃已成实也。故曰、有燥屎在胃中。又曰、此为风也。须下之。过经乃可下之。见胃实须下。而风未去表。则必过经而后可下。不然。表间邪气。又将入里。胃益增热。而语言错乱矣。表虚里实。即表和里病之意。言邪气入而并于里也。外台云、里病表和。下之则愈。汗之则死。故宜大承气以下里实。 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以其人本虚。故攻其热必哕。 天之邪气。中人则同。而人之脏气。虚实则不同。此下三条。乃为阳明病之中虚不足者设也。 阳明病当攻其热。而胃中虚冷不能食者。则不可攻其热。攻之则中寒益甚。而气乃上逆。故必作哕。哕、呃逆也。以下不可攻之证。凡七条。 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 夫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阳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攻之必发热色黄。小便不利。 阳明虽有可下之例。然必表证全无。而热结在肠中者。方可攻之。若呕多者。邪在膈也。心下硬满者。邪未下于胃也。面合赤色者。邪气怫郁在表也。故皆不可攻之。攻之则里虚而热入。 其淫溢于下者。则下利不止。其蓄聚于中者。则发热色黄。小便不利。其或幸而不死者。邪气竟从下夺而愈耳。然亦难矣。 阳明病。脉迟。食难用饱。饱则微烦。头眩。必小便难。此欲作谷疸。虽下之。腹满如故。所以然者。 脉迟故也。脉迟者。气弱而行不利也。气弱不行。则谷化不速。谷化不速。则谷气郁而生热。其热上冲。则作头眩。气上冲者不下走。则小便难。而热之郁于中者。不得下行浊道。必将蒸积为黄。故曰欲作谷疸。然以谷气郁而成热。而非胃有实热。故虽下之。而腹满不去。不得与脉数胃实者同论也。 阳明病。本自汗出。医更重发汗。病已瘥。尚微烦不了了者。此大便必硬故也。以亡津液。胃中干燥。故令大便硬。当问其小便日几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为小便数少。以津液当还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阳明病不大便。有热结与津竭两端。热结者。可以寒下。可以咸软。津竭者。必津回燥释。而后便可行也。兹已汗复汗。重亡津液。胃燥便硬。是当求之津液。而不可复行攻逐矣。小便本多而今数少。则肺中所有之水精。不直输于膀胱。而还入于胃府。于是燥者得润。硬者得软。结者得通。故曰不久必大便出。而不可攻之意。隐然言外矣。 阳明病。自汗出。若发汗。小便自利者。此为津液内竭。虽硬。不可攻之。当须自欲大便。宜蜜煎导而通之。若土瓜根及大猪胆汁。皆可为导。 前条汗多复汗。亡津液大便硬者。已示不可攻之意。谓须其津液还入胃中。而大便自行。此条复申不可攻之戒。而出蜜煎等润导之法。何虑之周而法之备也。总之、津液内竭之人。其不欲大便者。静以需之。其自欲大便者。则因而导之。仲景成法。后人可以守之而无变也。 蜜煎导方 蜜七合。一味。内铜器中。微火煎之。稍凝似饧状。搅之。勿令焦着。欲可丸。并手捻作挺。 令头锐。大如指。长二寸许。当热时急作。冷则硬。以内谷道中。以手急抱。欲大便时。乃去之。 猪胆汁方 大猪胆一枚。泻汁。和醋少许。以灌谷道中。如一食顷。当大便出。 趺阳脉浮而涩。浮则胃气强。涩则小便数。浮涩相抟。大便则艰。其脾为约。麻仁丸主之。 浮者阳气多。涩者阴气少。而趺阳见之。是为胃强而脾弱。约、约束也。犹弱者受强之约束。 而气馁不用也。脾不用而胃独行。则水液并趋一处。而大便失其润矣。大黄、枳实、浓朴。所以泻令胃弱。麻仁、杏仁、芍药。所以滋令脾浓。用蜜丸者。恐速下而伤其脾也。盖即取前条润导之意。 而少加之力。亦伤寒下药之变法也。 麻仁丸方 麻仁(二升)芍药(半升)枳实(半升)大黄(一斤)杏仁(一升)浓朴(一尺炙去皮)上六味。为末。炼蜜为丸桐子大。饮服十丸。日三服。渐加以知为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