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辨霍乱病脉证并治第十三] 理中丸方第一百零六
    人参(甘温)甘草(炙甘平)白术(甘温)干姜(辛热以上各三两)上四味。捣筛为末。蜜和。丸如鸡黄大。以沸汤数合。和一丸。研碎温服之。日三服。夜二服。腹中未热。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汤。汤法以四物根据两数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
    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加减法。
    内经曰。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用甘补之。人参白术甘草之甘。以缓脾气调中。
    寒淫所胜。平以辛热。干姜之辛。以温胃散寒。
    后加减法。
    若脐上筑者。肾气动也。去术。加桂四两。
    脾虚肾气动者。脐上筑动。内经曰。甘者令人中满。术甘壅补。桂泄奔豚。是相易也。
    吐多者去术。加生姜三两。
    呕家不喜甘。故去术。呕家多服生姜。以辛散之。
    下多者。还用术。悸者。加茯苓二两。
    下多者。用术以去湿。悸加茯苓以导气。
    渴欲得水者。加术。足前成四两半。
    津液不足则渴。术甘以缓之。
    腹中痛者。加人参。足前成四两半。
    里虚则痛。加人参以补之。
    寒者。加干姜。足前成四两半。
    寒淫所胜。平以辛热。
    腹满者。去术。加附子一枚。服汤后。如食顷。饮热粥一升许。微自温。勿发揭衣被。
    胃虚则气壅腹满。甘令人中满。是去术也。附子之辛。以补阳散壅。
    活人云。或四肢拘急。或转筋者。亦去术加附子。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
    吐利止。里和也。身痛不休。表未解也。与桂枝汤小和之。外台云。里和表病。汗之则愈。
    吐利汗出。发热恶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上吐下利。里虚汗出。发热恶寒表未解也。四肢拘急。手足厥冷。阳虚阴胜也。与四逆汤助阳退阴。
    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
    吐利亡津液。则小盒饭少。小便复利而大汗出。津液不禁。阳气大虚也。脉微为亡阳。若无外热。但内寒。下利清谷。为纯阴。此以外热为阳未绝。犹可与四逆汤救之。
    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微欲绝者。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
    吐已下断。津液内竭。则不当汗出。汗出者不当厥。今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
    脉微欲绝者。阳气大虚。阴气独胜也。若纯与阳药。恐阴为格拒。或呕或躁。不得复入也。与通脉四逆汤。加猪胆汁。胆苦入心而通脉。胆寒补肝而和阴。引置汤药。不被格拒。内经曰。微者汗之。甚者从之。此之谓也。
    

[卷七\辨霍乱病脉证并治第十三] 四逆加猪胆汁汤方第一百零七
    于四逆汤方内。加入猪胆汁半合。余根据前法服。如无猪胆。以羊胆代之。
    吐利发汗。脉平。小烦者。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
    内经曰。食入于阴。长气于阳。新虚不胜谷气。是生小烦。
    

[卷七] 辨阴阳易瘥后劳复病证并治第十四
    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体重。少气。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膝胫拘急者。烧散主之。
    大病新瘥。血气未复。余热未尽。强合阴阳得病者。名曰易。男子新病瘥。未平复。
    而妇人与之交。得病。名曰阳易。妇人新病瘥。未平复。男子与之交。得病。名曰阴易。
    以阴阳相感动其余毒。相染着。如换易也。其人病身体重。少气者。损动真气也。少腹里急。引阴中拘挛。膝胫拘急。阴气极也。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者。感动之毒。所易之气。薰蒸于上也。与烧散。以导阴气。
    

[卷七\辨阴阳易瘥后劳复病证并治第十四] 烧散方第一百零八
    上取妇人中。近隐处。剪烧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阴头微肿。
    则愈。妇人病。取男子当烧灰。
    张兼善云。易病之为合。阴阳感动余邪。而其人正气本虚。故能染着。同用烧散。
    以诱安正气。正气安。余邪自平矣。
    大病瘥后。劳复者。枳实栀子汤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黄。如博棋子大五六枚。
    病有劳复。有食复。伤寒新瘥。血气未平。余热未尽。早作劳动。病曰名复劳复。病热少愈而强食之。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留传。两阳相合而病者。名曰食复。劳复则热气浮越。与枳实栀子豉汤以解之。食复则胃有宿积。加大黄以下之。
    

[卷七\辨阴阳易瘥后劳复病证并治第十四] 枳实栀子豉汤方第一百零九
    枳实(三枚炙苦寒)栀子(十四枚擘苦寒)豉(一升绵裹苦寒)上三味。以清浆水七升。空煮。取四升。内枳实栀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温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枳实栀子豉汤。则应吐剂。此云覆令微似汗出者。以其热聚于上。苦则吐之。热散于表者。苦则发之。内经曰。火淫所胜。以苦发之。此之谓也。
    王宇泰云。伤寒之邪自外入。劳复之邪自内发。汗、吐、下。随宜施治。
    伤寒瘥以后。更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脉浮者。以汗解之。脉沉实者。以下解之。
    瘥后余热未尽。更发热者。与小柴胡汤以和解之。脉浮者。热在表也。故以汗解。
    脉沉者。热在里也。故以下解之。
    大病瘥后。从腰以下。有水气者。牡蛎泽泻散主之。
    大病瘥后。脾胃气虚。不能制约肾水。水溢下焦。腰以下为肿也。金匮要略曰。腰以下肿当利小便。与牡蛎泽泻散。利小便而散水也。
    

[卷七\辨阴阳易瘥后劳复病证并治第十四] 牡蛎泽泻散方第一百一十
    牡蛎(咸平熬)泽泻(咸寒)栝蒌根(苦寒)蜀漆(辛平洗去腥)葶苈(苦寒熬)商陆根(熬辛酸咸平)海藻(咸寒洗去咸以上各等分)上七味。异捣下筛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小便利。止后服。日三服。
    咸味涌泄。牡蛎泽泻海藻之咸。以泄水气。内经曰。湿淫于内。平以苦。佐以酸辛。
    以苦泄之。蜀漆葶苈栝蒌商陆之酸辛与苦。以导肿湿。
    大病瘥后。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上有寒。当以丸药温之。宜理中丸。
    汗后阳气不足。胃中虚寒。不内津液。故喜唾。不了了。与理中丸。以温其胃。
    伤寒解后。虚羸。少气。气逆欲吐者。竹叶石膏汤主之。
    伤寒解后。津液不足而虚羸。余热未尽。热则伤气。故少气。气逆欲吐。与竹叶石膏汤。调胃散热。
    

[卷七\辨阴阳易瘥后劳复病证并治第十四] 竹叶石膏汤方第一百一十一
    竹叶(二把辛平)石膏(一斤甘寒)半夏(半升洗辛温)人参(三两甘温)甘草(二两甘平炙)粳米(半升甘微寒)麦门冬(一升甘平去心)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内粳米。煮米熟。汤成。去米。温服一升。
    日三服。
    辛甘发散而除热。竹叶石膏甘草之甘辛。以发散余热。甘缓脾而益气。麦门冬人参粳米之甘。以补不足。辛者散也。气逆者欲其散。半夏之辛。以散逆气。
    病患脉已解。而日暮微烦。以病新瘥。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
    阳明王于申酉戌。宿食在胃。故日暮微烦。当小下之。以损宿谷。
    

[卷七] 辨不可发汗病脉证并治第十五
    夫以为疾病至急。仓卒寻按要者难得。故重集诸可与不可方治。比之三阴三阳篇中。
    此易见也。又时有不止是三阴三阳。出在诸可与不可中也。
    诸不可汗。不可下。病证药方。前三阴三阳篇中。经注已具者。更不复出。其余无者。于此以后。经注备见。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涩反在下。微则阳气不足。涩则无血。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涩则无血。厥而且寒。阳微发汗。躁不得眠。
    寸关为阳脉当浮盛。弱反在关。则里气不及。濡反在巅。则表气不逮。卫行脉外。
    浮为在上。以候卫。微反在上。是阳气不足。荣行脉中。沉为在下。以候荣涩。反在下。是无血也。阳微不能固外。腠理开疏。风因客之。故令汗出而躁烦无血则阴虚。不与阳相顺接。故厥而且寒。阳微无津液。则不能作汗。若发汗则必亡阳而躁。经曰。汗多亡阳。
    遂虚。恶风。烦躁。不得眠也。
    动气在右。不可发汗。发汗则衄而渴。心苦烦。饮即吐水。
    动气者。筑筑然气动也。在右者。在脐之右也。难经曰。肺内证。脐右有动气。按之牢若痛。肺气不治正气内虚。气动于脐之右也。发汗则动肺气。肺主气。开窍于鼻。气虚则不能卫血。血溢妄行。随气出于鼻为衄。亡津液胃燥。则烦渴而心苦烦。肺恶寒。
    饮冷则伤肺。故饮即吐水。
    活人云。先服五苓散三服。次服竹叶汤。
    动气在左。不可发汗。发汗则头眩汗不止。筋惕肉。
    难经曰。肝内证。脐左有动气。按之牢若痛。肝气不治。正气内虚。气动于脐之左也。肝为阴之主。发汗。汗不止。则亡阳外虚。故头眩筋惕肉。针经曰。上虚则眩。
    活人云。先服防风、白术、牡蛎。汗止。次服建中汤。
    动气在上。不可发汗。发汗。则气上冲。正在心端。
    难经曰。心内证脐上有动气。按之牢若痛。心气不治。正气内虚。气动于脐之上也。
    心为阳。发汗亡阳。则愈损心气。肾乘心虚欲上凌心。故气上冲。正在心端。
    活人云。宜服李根汤。
    动气在下。不可发汗。发汗。则无汗。心中大烦。骨节苦疼。目晕恶寒。食则反吐谷不得前。
    难经曰。肾内证。脐下有动气。按之牢。若痛。肾气不治。正气内虚。动气发于脐之下也。肾者主水。发汗。则无汗者。水不足也。心中大烦者。肾虚不能制心火也。骨节苦疼者。肾主骨也。目晕者。肾病则目KTKT。如无所见。恶寒者。肾主寒也。食则反吐。谷不得前者。肾水干也。王冰曰。病呕而吐。食久反出。是无水也。
    活人云先服大橘皮汤。吐止。后服小建中汤。
    咽中闭塞不可发汗。发汗。则吐血。气欲绝。手足厥冷。欲得蜷卧。不能自温。
    咽门者。胃之系。胃经不和。则咽内不利。发汗攻阳。血随发散而上。必吐血也。胃经不和。而反攻表。则阳虚于外。故气欲绝。手足冷。欲蜷而不能自温。
    诸脉得数动微弱者。不可发汗。发汗。则大便难。腹中干。胃燥而烦。其形相像。
    根本异源。
    动数之脉。为热在表。微弱之脉。为热在里。发汗亡津液。则热气愈甚。胃中干燥。
    故大便难。腹中干。胃燥而烦根本虽有表里之异。逆治之后。热传之则一。是以病形相像也。
    脉微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不可发汗。发汗。则寒栗。不能自还。
    弦在上。则风伤气。风胜者。阳为之运动。微在下。则寒伤血。血伤者。里为之阴寒。
    外气怫郁为上实。里有阴寒为下虚。表热里寒。意欲得温。若反发汗。亡阳阴独。故寒栗不能自还。
    咳者则剧数吐涎沫咽中必干。小便不利。心中饥烦。时而发。其形似疟。有寒无热。虚而寒栗。咳而发汗。蜷而苦满。腹中复坚。
    肺寒气逆咳者则剧。吐涎沫。亡津液。咽中必干。小便不利。膈中阳气虚。心中饥而烦。一日一夜。气大会于肺。邪正相击。时而发。形如寒疟。但寒无热。虚而寒栗。
    发汗攻阳。则阳气愈虚。阴寒愈甚。故蜷而苦满。腹中复坚。
    厥脉紧。不可发汗。发汗。则声乱咽嘶。舌萎声不得前。
    厥而脉紧。则少阴伤寒也。法当温里。而反发汗。则损少阴之气。少阴之脉。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肾为之本。肺为之标。本虚则标弱。故声乱咽嘶舌萎。声不得前。
    诸逆发汗。病微者难瘥。剧者言乱目眩者死。命将难全。
    不可发汗。而强发之。轻者因发汗而重。而难瘥。重者脱其阴阳之气。言乱目眩而死。
    难经曰。脱阳者见鬼。是此言乱也。脱阴者目盲。是此目眩也。眩非玄而见玄。是近于盲也。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发汗。汗出则四肢厥逆冷。
    肺经虚冷。上虚不能治下者。咳而小便利。或失小便。上虚发汗。则阳气外亡。四肢者。诸阳之本。阳虚则不与阴相接。故四肢厥逆冷。
    伤寒头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自呕者。下之益烦。心中懊如饥。发汗则致。身强难以屈伸。熏之则发黄。不得小便。灸则发咳唾。
    伤寒当无汗恶寒。今头痛发热。微汗出。自呕。则伤寒之邪。传而为热欲行于里。
    若反下之。邪热乘虚。流于胸中。为虚烦心懊如饥。若发汗。则虚表。热归经络。热甚生风。故身强直而成。若熏之。则火热相合。消烁津液。故小便不利而发黄。肺恶火。灸则火热伤肺。必发咳嗽而唾脓。
    永类钤方云。伤寒发汗有四难。凡发热头疼。有汗而非无汗。恶风而非恶寒。例发其汗。汗不止为漏风。间有发而为痉者。此分外症发汗之一难也。至于发热头痛。尺脉迟者。为荣虚血少。不可发汗。发热头痛。脉弦细。属少阳不可汗。汗则谵语。此分脉发汗之二难也。动气在左不可汗。汗则头眩汗不止。则筋惕肉。动气在右不可汗。汗则衄而渴。心烦。饮则吐水。动气在上不可汗。汗则气冲心。动气在下不可汗。汗则无汗。
    心烦骨节疼。此分内证发汗之三难也。春宜汗。不可大发。以阳气尚微。冬不大汗以阳气伏藏。汗之必吐利。口烂生疮。此知时发汗之四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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