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平人绝谷篇》帝曰∶人之不食七日而死,何也?伯高曰∶胃大一尺五寸,径五寸,长二尺六寸,横屈受水谷三斗五升,其中之谷,常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满,上焦泄气,出其精微,悍滑疾,下焦下溉诸肠;小肠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回肠大四寸,径一寸寸之少半,长二丈一尺,受谷一斗,水七升半;广肠大八寸,径二寸寸之大半,长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肠胃之长,凡五丈八尺四寸,受水谷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此肠胃所受水谷之数也。平人则不然,胃满则肠虚,肠满则胃虚,更虚更满,故气得上下,五脏安定,血脉和,则精神乃居,故神者,水谷之精气也。故肠胃之中常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后,后二升半,一日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谷尽矣。故平人不食饮,七日而死者,水谷精气津液皆尽故也。 平人者,无病之人也。尺寸是同身尺,非世所用之尺,其长短随各人身量者。升斗,亦随尺寸之度而计也。 肠胃容受九斗余升之数,必以出陈入新,转输传化,其气上下流通,则五脏安而血脉和,精神乃居,故神者赖水谷精气以养之也。若七日不食,则水谷精气津液皆尽,故死。此言无病而贫无食者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