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太始初分,阴阳析位,虽五运之象,昭于五天,然尚有月建之法,及十二肖之说,则立运之法,因是又一理。 月建者,单举正月为法。如甲己之岁,正月首建丙寅,丙者火之阳,火生土,故甲己为土运;乙庚之岁,正月首建戊寅,戊者土之阳,土生金,故乙庚为金运;丙辛之岁,正月首建庚寅,庚者金之阳,金生水,故丙辛为水运,丁壬之岁,正月首建壬寅,壬者水之阳,水生木,故丁壬为木运;戊癸之岁,正月首建甲寅,甲者木之阳,木生火,故戊癸为火运。此五运生于正月之建者也。 十二肖者,谓十二宫中,惟龙善变,而属辰位,凡十干起甲,但至辰宫,即随其所遇之干,而与之俱变矣。 如甲己干头,起于甲子,至辰属戊,戊为土,此甲己之所以化土也;乙庚干头,起于丙子,至辰属庚,庚为金,此乙庚之所以化金也;丙辛干头,起于戊子,至辰属壬,壬为水,此丙辛之所以化水也;丁壬干头,起于庚子,至辰属甲,甲为木,此丁壬之所以化木也;戊癸干头,起于壬子,至辰属丙,丙为火,此戊癸之所以化火也。 此又五运之遇龙而变者也。 又一说谓甲刚木,克己柔土为夫妇,而成土运;乙柔木,嫁庚刚金,而成金运;丁阴火,配壬阳水,而成木运;丙阳火,娶辛柔金,而成水运;戊阳土,娶癸阴水,而成火运。 此三说者,义各不同,今并存之,以备参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