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曰二阳之病发心脾。有不得隐曲。女子不月。释之者。谓男子则脾受之。而味不化。故少精。 女子则心受之。而血不流。故不月。分心脾为男女各受立说。窃独谓不然。夫二阳阳明也。 胃与大肠之脉也。肠胃有病。心脾受之。发心脾。犹言延及于心脾也。虽然。脾胃为合。胃病而及脾。理固宜矣。大肠与心。本非合也。今大肠而及心。何哉。盖胃为受纳之府。大肠为传化之府。食入于胃。浊气归心。饮入于胃。输精于脾者。以胃之能纳。大肠之能化耳。 肠胃既病。则不能受。不能化。心脾何所资乎。心脾既无所资。则无所运化。而生精血矣。 故肠胃有病。心脾受之。则男为少精。女为不月矣。心脾当总言。男女不当分说。至隐曲不月。方可分说耳。者如释者之言。则男之精。独资于脾。而不资于心。女之血。独资于心。 而不资于脾。有是理耶。盖男女之精血。皆由五脏六腑之相养而后成。可谓之男精资于脾。 女血资于心乎。经本曰男女皆有心脾之病。但在男子。则隐曲之不利。在女子。则月事之不来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