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胸博第五
    骨度篇曰。胸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以下。至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大。不满则狭短。横骨长六寸半○两乳之间。广九寸半按HT胸前岐骨际也。缺盆中。天突也。天枢谓脐心。脐心不易见。故以旁穴而言。
    \r胸腹总图一\p06-d22a17.bmp\r\r胸腹总图二\p06-d22a18.bmp\r按两乳间九寸半。甲乙经。亦同。今试折量。两乳间为九寸半。则一寸当一指。比之胸围四体分寸。一从骨度篇。至两乳间。特不用何居。此不知胸博除任脉之失也。胸博任脉广一寸半。而其旁各四寸直两乳。学人思诸。两乳间横折八寸之法。未知出。干何人神应经曰。横寸为定法。千载无见者。悲哉。洗冤录曰。左右肋骨。男子各十二条。八条长。四条短。妇人各十
    胸中行自天突下行至中庭凡七穴。
    天突(素问)一名玉户(甲乙)一名天瞿(千金)缺盆之中(灵枢)颈结喉下二寸。中央。宛宛中。低头取之。(甲乙)按玉。宝鉴作五误。素问云。任脉气所发者。喉中央二。次注曰。谓廉泉天突二穴。千金。千金翼。外台。作五寸。甲乙注。引气府论注曰。五寸。今本作四寸。聚英。医统。宝鉴。吴文炳。同。明堂。作五分。发挥。入门。大成。作一寸。类经作三寸。共不是。次注。入门。
    作低针取之。字误。骨度篇曰自结喉至天突四寸。是主骨度而言之。正面正身取之。甲乙经。以为结喉下。至天突二寸。是主取穴刺针而言之。故曰。低头取之也。取此穴者。低头取之。故资生经曰。其下针直横下。不得低手。何则低手伤咽喉此解低头取之义也。低头则咽喉沉而针刺无害。不可不知也。今人不知低头则二寸。正面则四寸之义。谩作二说。非也。近世多自天突。至岐骨际。折作八寸四分。如然则中庭当岐骨际。不可从也。按骨度篇。自天突至岐骨际九寸。又云。膺中骨间。各一。今用九寸。即八寸四分。为中庭穴。其下至岐骨际六分。是古法也。
    璇玑(甲乙)天突下一寸。中央。陷者中仰头取之。(甲乙)按玑。千金。作机。恐误。气府论云。膺中骨陷中。各一。次注曰。谓璇玑。华盖紫宫膻中。中庭。六穴也。胸博。载分寸。举其大概也。故曰陷者中。只取骨间。下同。大成。作华盖(甲乙)璇玑下一寸陷者中。仰头取之。(甲乙)按发挥。作二寸。入门。宝鉴。大成。金鉴。作一寸六分。共非矣。又不合骨度之数。一二肋骨。密而不疏。作一寸者。取之骨间之义也。
    紫宫(甲乙)华盖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头取之。(甲乙)玉堂(难经)一名玉英(甲乙)紫宫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头取之。(甲乙)膻中(难经)一名元儿。(甲乙)一名上气海(类经)一名元见(大全)玉堂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横直两乳间。(千金)禁刺(千翼)按膻。千金。千金翼。外台。作HT。古通用。大全曰。一名HT中不取。资生。类经。而作卧金心脏篇曰。胸痹心痛灸HT中百壮。穴在鸠尾上一寸。忌针非也。
    中庭(甲乙)膻中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按明堂。作膻中下一寸。入门。金鉴。作鸠尾上一寸。此自天突至岐骨际。作八寸四分之
    胸第二行。自俞府。挟璇玑两旁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
    俞府(素问)一名输府(大全宝鉴)巨骨下。去璇玑旁。各二寸。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按甲乙。外台。明堂。俞作输。下皆同。资生。圣济。大全。宝鉴。作。千金千金翼。
    发挥聚英作俞是也。俞府出内经。俞。输。。以音通用。大全。宝鉴以为一名。今暂从之。千金翼。而作卧。外台作仰卧。而巨骨胸前巨骨也。非穴名。璇玑。次注。作任脉非也。大全曰。璇玑之旁三寸所。不是。医门摘要曰。胸博间一肋取穴。不可泥。一寸六分。可谓能知取穴之法也。
    中(甲乙)俞府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按而。千金。并翼方作卧。外台。作仰卧而骨间。各取一穴。同上。明堂云。一寸。非矣。
    下诸书。每穴有去中行二寸之解。不是。说见下。
    神藏(甲乙)中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按而。千金翼作卧。
    灵墟(甲乙)神藏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按千金曰。墟。或作墙。入门。作虚。聚英。医统。作去中行各开一寸。字误。
    神封(甲乙)灵墟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步廊(甲乙)神封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按廊。千金。外台。圣济资生。作郎。类经曰。挟中庭。入门曰。去中庭外。非也。横对中庭。稍下六分许。
    
    胸第三行自气户挟俞府。两旁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
    气户(甲乙)巨骨下。俞府两旁。各二寸。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按气府论云。膺中骨间。各一。类经。聚英。医统。吴文炳。金鉴。大成。每穴有去中行。
    四寸之解。说见下。次注曰。去膺窗上。四寸八分。聚英。医统。吴文炳。无上字。金鉴曰。巨骨下。一寸。并拘。宝鉴曰。资生云。自气户。至乳根六穴。去膺中行。各四寸。相去各一寸六分。今本不载。
    库房(甲乙)气户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按冈本。作一寸。非也。取诸骨间。不必拘。说既见。
    屋翳(甲乙)库房下。一寸六分(甲乙)陷者中。仰而取之(千金)按次注曰。气户下。三寸二分。聚英曰。巨骨下四寸八分隔穴而说分寸者。不能无误。
    膺窗(甲乙)屋翳下。一寸六分。(甲乙)陷中。(圣济)按资生。窗作。同字。次注。作胸两旁。挟中行。各相去四寸。巨骨下四寸八分。误。
    乳中(甲乙)当乳(资生)即乳头上。(入门)禁刺灸(甲乙)微刺。(资生又宝鉴。引入门曰。针宜浅。刺二分。今本不见。)按甲乙。千金。千金翼。外台。无注。古书之所妙。次注曰。膺窗之下。即乳中也。资生注云。亦相去寸六分非是相去二字。不成义。类经曰。一传胎衣不下。以乳头向下尽处。俱灸之即下。
    乳根(甲乙)一名薛息(千金)乳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乳下。第一肋间宛宛中(千金)按千金方曰。薛息。在乳下第一肋间宛宛中是也。今移入一名。宝鉴。作一寸四分。非矣。医学正传曰妇人在乳房下起肉处陷中。只陷中二字。可取。
    
    胸第四行自云门挟气户。两旁各二寸。下行至食窦。凡十二穴。
    云门(素问)巨骨下。气户两旁各二寸。陷者中。动脉应手。举臂取之。(甲乙)刺太深令人逆息。(甲乙)禁针(入门)按气穴论云。膺俞十二穴。次注曰。谓云门中府。周荣。胸乡。天溪。食窦。左右则十二穴也。资生。作云。通用。次注有每穴横去任脉六寸之解。类经。聚英。从之。说见下。
    中府(脉经)一名膺中俞。(甲乙)一名肺募。(千金)一名府中俞。(大全)云门下。一寸。
    乳上三肋间。陷者中。动脉应手。仰而取之。(甲乙)禁灸(入门)按凡胸博诸穴。各在骨间。不待折量。而言分寸者。言大概也。千金。外台。一云。一寸六分。明堂。大成。冈本。从之非也。胸骨状如偃月。故第二行折量稍长第三行与中行平。学者察诸。膺中俞。聚英。医统。作膺俞。素问曰。膺俞。次注曰。中府穴。
    周荣(甲乙)中府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禁灸(入门宝鉴)按荣。甲乙作营误。今订之。
    胸乡(甲乙)周荣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天溪(甲乙)胸乡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食窦(甲乙)天溪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举臂取之。(千金)按金鉴作腹哀上行三寸。或从乳上。三肋间。动脉应手处。往下六寸四分。迂甚矣。次注曰。云门。食窦。举臂取之。余并仰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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