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点艾火
    下经云。古来灸病。忌松、柏、枳、橘、榆、枣、桑、竹八木火。切宜避之。有火珠曜日。
    以艾引之。凡仓卒难备。即不如无木火。清麻油点灯上烧艾茎点灸。兼滋润灸疮。至愈不疼。用蜡烛更佳。良方云。凡取火者。宜敲石取火。或水精镜于日得太阳火为妙。天阴则以槐木取火。今行舟人以铁钝刀击石。以纸灰为丸。在下承之。亦得火。
    按周礼夏官司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邹子曰。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火。只根据取五火而已。秦汉而下。医家不识此意。
    

[卷三] 壮数多少
    千金云。凡言壮数者。若丁壮病根深笃。可倍于方数。老少羸弱。可减半。又曰。小儿七日壮。短剧诸方亦然。惟明堂本经云。针入六分。灸三壮。更无余治。故后人不准。惟以病之轻重而增损之。凡灸头项。止于七壮。积至七七壮止。(铜人)若治风则灸上星、前顶、百会至二百壮。腹背宜灸五百壮。若鸠尾、巨阙亦不宜多灸。但去风邪。不宜多灸。灸多则四肢细而无力。(明堂)千金方于足三里穴乃云。多至三二百壮。心俞禁灸。若中风。则急灸至百壮。皆视其病之轻重而用之。不可泥一说。而不知其又有一说也。下经只云。若是禁穴。明堂亦许灸一壮至三壮。恐未尽也。
    

[卷三] 阿是穴
    千金云。凡宦游吴蜀。体上常须三两处灸之。勿令疮暂瘥。则瘴疠温疟毒瓦斯不能着人。
    故吴痛处。即云阿是。灸刺皆验。故云阿是穴。
    

[卷三] 治灸疮令发
    资生云。凡着艾得疮发。所患即瘥。不得发。其病不愈。甲乙经云。灸疮不发者。用故履底疮三日自发。予见人灸疮不发者。频用生麻油渍之而发。亦有用皂角煎汤。候冷频点之而发。亦有恐气血衰不发。于灸前后煎四物汤服。以此汤滋养气血故也。不可一概论也。予常灸三里各七壮。数日过不发。再各灸二壮。右足发。左足不发。更灸左足一壮遂发。亦在人以意取之。若顺其自然。则终不发矣。此人事所当尽也。按宝鉴云。气不至而不效。灸之亦不发。盖十二经应十二时。其气各以时而至。故不知经络气血多少。应至之候而灸之者。则疮不发。世医莫之知也。惜哉。若壮实人。不候时而灸亦发。
    

[卷三] 洗灸疮
    凡着灸住火。便用赤皮葱薄荷汤温洗疮周遭约一二尺。令驱逐风气于疮口出。更令经脉往来烂。加胡荽煎。若疮疼不可忍。多时不效。加黄连煎神效。
    

[卷三] 贴灸疮
    资生云。贴灸疮。春用柳絮。夏用竹膜。秋用新绵。冬用兔腹上白细毛。猫儿腹毛更佳。今药尤佳。
    按柳絮竹膜兔猫毛贴疮。恐干燥作疼。而太乙膏、善应膏又有不对证药。皆不宜。今只用白芷、乳香、当归、川芎等。香油另煎膏药贴之为要。
    

[卷三] 小儿戒逆灸
    千金云。小儿新生无疾。慎不可逆针灸之。如逆针灸。则忍痛动其五脏。因喜成痫。河洛关车筋急。其土地寒。皆决舌下去血。灸颊以防噤也。吴蜀地温。无此疾也。古方既传之。今人不详南北之殊。便按方而用之。是以多害于小儿也。所以田舍小儿。任其自然。皆得无横夭也。
    

[卷三] 相天时
    千金云。正午以后。乃可灸。谓阴气未至。灸无不着。午前平旦。谷气虚。令人癫眩。
    不可停候晴明再灸。急难亦不拘此。
    按日正午。气注心经。未时注小肠经。止可灸极泉、青灵、少海、灵道、通里、神门、少府之发。千金所云午后灸之言。恐非孙真人口诀也。
    

[卷三] 忌食物房劳
    资生云。既灸。忌食猪、鱼、热面、生酒、动风冷物。鸡肉最毒。而房劳尤忌。
    按既灸之后。当茹淡。使胃气和平。血气流通。疾病随艾气驱出。若浓味醉酗。则血气乱。
    须熟读。不独针灸为然也。
    

[卷三] 避人神
    千金云。欲行针灸。先知行年宜忌。及人神所在。不与禁忌相应即可。故男忌除。女忌破。
    部年人神。有九部旁通人神。有杂忌旁通人神。有血支血忌之类。凡医者不能知此避忌。若逢病患厄会。男女气怯。下手至困。通人达士。岂拘此哉。若遇卒急暴患。不拘此法。许希亦云。卒暴之疾。须速灸疗。一日之间。止忌一时是也。千金云。痈疽疔肿喉痹客忤。尤为急。凡作汤药。不可避凶日。觉病须臾。即宜便治。又曰。凡人卒暴得风。中时气。凡百所苦。须急救疗。久后皆难愈。此论甚当。夫急难之际。命在须臾。必待吉日后治。已沦于鬼录。此所以不可拘忌也。惟平居治病于未形。选天德月德等日。服药针灸可也。
    

[卷三] 炷火
    千金方云。凡点灸法。坐点穴则坐灸。卧点穴则卧灸。立点穴则立灸。须四体平直。毋令倾侧。若倾侧穴不正。徒破好肉耳。
    明堂云。须得身体平直。毋令蜷缩。坐点毋令俯仰。立点毋令倾侧。
    

[卷三] 炷火先后
    资生云。千金方言。凡灸当先阳后阴。言从头向左而渐下。次从头向右而渐下。先上后下。
    先灸下后灸上。
    

[卷三] 针灸避忌太乙图序
    针经曰。太乙日游。以冬至之日。始居叶蛰之宫。从其宫数所在。日游一处。至九日复反于日。编次成图。始自入节得主之日。从其宫至所在之处。首一终九。日徙一宫。至九日复反于一。周而复始。如是次而行之。计每宫各得五日。九之则一节之日悉备。今予一条次。备细开具于逐宫之内。使观者临图。即见逐节太乙所直之日在何宫内。乃知人之身体所忌之处。庶使行针之士。知回避之。俾人无忤犯太乙之凶。乃仆之本意也。
    

[卷三] 冬至叶蛰宫说
    冬至叶蛰宫图周身之法。取九宫方位。离为上部。中五为中部。坎为下部。巽坤为二肩臂。
    皆仿此。
    \r太乙血忌之图\p06-d5aa.bmp\r按冬至叶蛰宫图。载于内经者。止言八方之气。有应其时而生物。违其时而生病。又刺痈曰。身有痈肿者。欲治之。无以其所直之日溃之。今曰诸针灸皆忌之。是与经旨不合。
    

[卷三] 月内人神所在
    一日在足大指厥阴分。刺之跗肿。
    二日在足外踝少阳分。刺之经筋缓。
    三日在股内少阴分。刺之小腹痛。
    四日在腰太阳分。刺之腰偻无力。
    五日在口太阴分。刺灸之舌强。
    六日在两手阳明分。刺之咽喉不利。一云。在足小指。
    七日在足内踝少阴分。刺灸之阴经筋急。
    八日在手腕太阳分。刺灸之腕不收。
    九日在尻厥阴分。刺灸之病结。
    十日在腰背太阳分。刺灸之腰背偻。
    十一日在鼻柱阳明分。刺灸之齿面肿。
    十二日在发际少阳分。刺之令人耳重听。
    十三日在牙齿少阴分。刺灸之气寒。
    十四日在胃脘阳明分。刺之气肿。
    十五日在遍身。不宜补泻。针灸大忌。
    十六日在胸太阳分。刺之逆息。
    十七日在气冲阳明分。刺之难息。
    十八日在股内少阴分。刺之引阴气痛。
    十九日在足趺阳明分。刺灸之发肿。
    二十日在内踝少阴分。刺之经筋挛。
    二十一日在手小指太阳分。刺之不仁。
    二十二日在足外踝少阳分。刺之经筋缓。
    二十三日在肝及足厥阴分。刺之发转筋。
    二十四日在手阳明分。刺灸之咽喉中不利。
    二十五日在足阳明分。刺灸之胃气胀。
    二十六日在胸太阴分。刺灸之令人喘嗽。
    二十七日在膝阳明分。刺灸之足经厥逆。
    二十八日在膝少阴分。刺之小腹急痛。
    二十九日在膝胫厥阴分。刺之筋痿少力。
    三十日在足趺。皆忌针灸。
    按内经素问无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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