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少阳三焦。有上中下之名。或欲以上焦附寸。中焦附关。下焦附尺。根据经言上者上之。下者下之之说。果执是说。 则如伯仁所言大小肠宜见于尺。 不宜见于寸。揆之经脉授受之次。有是理哉。大概心胞在膈上。命门在膈下三焦俱不相失而相应。上焦寄位两乳之间。名曰膻中。中焦在胃中脘。即脐之右旁。下焦在脐下膀胱上口。故自膻中以迄脐三寸。皆为气海。有脂膜在腔子内。包罗乎五脏六腑之外。合之胞络。共成六脏六腑。为十二经而或言腑止有五者。以三焦有名无状。不名正腑。腑属膀胱也。而或言脏亦止五者。以命门与肾。二而一不及心胞也。然或言五腑六脏。或言五脏六腑。则六脏六腑之名不能灭。又何疑于手少阳之为三焦。手厥阴之为胞络也哉。其体亦属相火。言其用。三焦为气之父。盖肾间气动。人之生命。 十二经之根本。三焦者。原气之别使也。主通行三气。经历于五脏十二经。故曰。禀肾间动气以资始。藉胃中谷气以资生。为决渎之官。水道出焉。合胞络为用。宣流气血。分别清浊。运导营卫上升下降。各得其所。脉受胞络之交。故胞络脉。终于第四指。三焦脉。即起于无名指之端。循手腕。出臂外两骨之间。上贯肘。循外止肩。故肩肘臂痛。 皆三焦病。入缺盆。布膻中。散络心胞。下膈属三焦。故病为嗌干。为喉痹。其支者。从膻中入缺盆。上项系耳后。直上出耳上角。 下颊至项。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交颊至目锐。故三焦病。耳后痛。耳聋颊肿。目锐痛。三焦之大略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