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九恨
    一恨挑筋割肉。五脏之病。岂尽在筋。挑断不知当那一味药。六淫之贼。岂尽在血。血出又不知退那一经邪。这一种挑筋的。如对予说出理来。予便不恨。
    一恨病儿见面。寒热虚实。茫然不知。辄曰死作活医。药之不效。死不任过。一药偶中。活即居功。死症能生。对予说出理来。予便不恨。
    一恨见儿烧热。并不知烧从何感。热自何生。乱推乱拿。致儿大啼大叫。汗出热解。偶尔撞着。便自称神。既自称神。缘何有效不效。对予说出理来。予便不恨。
    一恨不知症候。药与病反。不曰自己用药不当。且曰儿母有失护持。对予说出理来。予便不恨。
    一恨活症。屡药不效。名医一药成功。不曰自己不知。且曰他合时机。对予说出理来。予便不恨。
    一恨以丸散为欺人之具。其实不值一文。且曰此丸此散。真是无价。不论中病与否。解包投服。不愈。则多方以药本为辞。丸散既属无价。投服病胡不瘳。对予说出理来。予便不恨。
    一恨动用牛黄、竹沥、贝母。为除痰要药。痰有寒热。热痰见此。真似滚汤泼雪。寒痰见此。竟是雪上加霜。不论寒热。概投儿服。对予说出理来。予便不恨。
    一恨必用柴胡退烧。烧热有表里之殊。柴胡专属解表之味。脾虚肾虚。气血两虚。诸烧热亦用柴胡。对予说出理来。予便不恨。
    一恨用汤头有内减外加之说。加减原在汤头内。看脏腑之有虚有实。酌药味之宜多宜寡。
    间或清病之来路。塞病之去路。外加一二味。此是变通妙手。如曰内可减。外可加。则四君子加两味。便成六君子。十全大补减两味。便是八珍。对予说出理来。予便不恨。
    夏禹铸曰。余生平来。凡嫉我。欺我。负我。饵我。以及无故加我者。辄过而忘。独于幼科庸医而恨之。且恨之有九。何也。常见艰于嗣息者。一旦举子。庆也如何。及病付医。轻者重之。生者死之。其饮恨也又何如。余抱公愤人也。
    遂引人恨为己恨。然恨之正所以觉之也。觉之则睡汉惊来转脚。便步百尺竿头。悟到医家三昧。方见卓溪叟以九恨作醒人擘头之一棒也。
    

[卷一] 十三不可学
    一、残忍之人必不恻怛。不可学。
    一、驰骛之人必无静气。不可学。
    一、愚下之人必无慧思。不可学。
    一、卤莽之人必不思索。不可学。
    一、犹豫之人必无定见。不可学。
    一、固执之人必不融通。不可学。
    一、轻浮之人必多忽略。不可学。
    一、急遽之人必期速效。不可学。
    一、怠缓之人必多逡巡。不可学。
    一、宿怨之人借此报复。不可学。
    一、自是之人必以非为是。不可学。
    一、悭吝之人必以此居奇。不可学。
    一、贪婪之人必以此网利。不可学。
    予以此十三种人为不可学。非外之以为必不可学也。苟绝此病。先能自医。又何不可学之有。
    

[卷一] 十传
    一、儿啼哭无声。前辈俱作死症。以为肺绝故也。独予先君于拿之无声者。审出肺气未绝。一药即生。而予亦经验过。历历不爽。生死关头。何可秘而不传。
    一、惊风。伤寒。热疟。三种相似。前辈俱未能辨。误医误死。不知凡几。独予先君辨出惊风的模样。伤寒的光景。
    热疟的认法。透彻无遗。一经医治。无有不生。而予亦经验过。历历不爽。生死关头。何可秘而不传。
    一、儿左手之三关六腑。大指之脾位。五指之上下。两脚之左右。前辈无不误传。独余先君悟出至理。辟尽各处差谬。阐出部位根源。推无不效。补无不应。泻无不神。而予亦经验过。历历不爽。毫厘千里。何可秘而不传。
    一、儿脐风。前辈只知风入脐内。以致撮口噤口。卒不知风入深浅。死生有异。予独悟出逆克至理。见外知内。治无不退。经验过历历不爽。生死关头。何可秘而不传。
    一、儿慢症。前辈多作慢惊。乱推乱拿。乱掐乱火。以致汗愈亡阳。痛愈伤脾。独予体贴慢字。不作惊治。惟补脾虚。经验过历历不爽。生死关头。何可秘而不传。
    一、儿胃有实痰。药解不散。惟有取法。前人取之。多有壅筑喉内。不吐出。又不下去。因不敢取。予偶见修养家作练功大睡法。眼翻气筑时。于气海穴以手指曲节抵之。一放即活。予因悟及取痰不出又不下者。以是法行之。果即下。复取便出。经验过历历不爽。此因诗悟礼。触类旁通。万病俱可因端起悟。何可秘而不传。(取喉内痰。将儿中指捋至尖。数下。推涌泉穴。左转不揉。以指对抵颊车穴。以耳挖爬舌上。即吐。)一、儿有惊风。痰热虚实表里。前人俱用推拿。且曰小儿肚肠脆嫩。不可服药。独予先君云。急惊风痰。非推拿不效。脏腑虚寒。非药味莫瘳。此予两代因病用推用药。经验过历历不爽。好竽鼓瑟。必不相宜。何可秘而不传。
    一、儿有病。前人以四季之五行。按五脏之五行。以药味之四性。合天时之四季。其理固是。然不知弃轻从重之妙。
    如当夏宜用黄连等味以泻心。不宜用枣仁等味以补心。理也。设使心经虚极。或怔悸不眠。或汗出如雨。补耶泻耶。当夏宜用五味等味以救肺。不宜用桑皮等味以泻肺。理也。设使肺经热极。或大便闭塞。或热血妄流。泻耶救耶。此种学问。余从不固执。惟相其缓急。权其标本。弃轻从重。不拘时令。祗照病医。却无不好。经验过历历不爽。深恐胶柱鼓瑟者流。不敢轻用药味。何可秘而不传。
    一、望儿颜色不错。证之苗窍相符。药之又与病合。若服一二三剂。病犹照常不除。又不加甚。切不可因人言药不合症。半路更方。盖在我望色既真。辨窍既稔。效不见速。无非病深药浅。药力未到。譬之舟人驾舟。两岸辽阔。一时难到。
    我既认定风色。亦只把定舵牙。活握篷索。一任浪涌兼天。鏖一鏖自然到岸。如把持不定。在半江中。或辞篷转舵。则断无不覆之舟。予两代经验过历历不爽。似此成败关头。何可秘而不传。
    一、儿病患。举世幼科。皆于儿第二指面筋纹。细摹细看。以形色论症候。以透关决死生。予两代以医术济人共约七十余年。治活婴儿不下百千万数。皆以望面色。审苗窍为主。治无不神。间亦摹看筋纹。了无证验。似此迷津道岸。
    何可秘而不传。
    

[卷一] 摹看手指筋纹乃医家异教说
    夏禹铸曰。摹看手指筋纹。乃医家异教。盖指面筋纹。生来已定。岂因咳嗽而变为反弓。惊积而化为鱼刺。膈热而结为流珠。肝气粗而来蛇状之理。即曰能变能化。亦不过反弓知咳嗽。鱼刺知惊积。流珠知膈热。蛇来知气粗而已。外有何知。况二指一面。仅大小二肠所属。非五脏诸经并见之地。即曰并见。一指长不过寸许。阔不过分余。设也膈热而兼气粗。气粗而兼咳嗽。则流珠与反弓蛇来并相撕混。请从何辨。又诀曰。初关乍入宜支退。筋透三关命必亡。常见筋透三关。竟无病者。亦有病时透三关。而必不亡者。此种道理。殊不知解。余两代经过不验。不忍隐而不言。见之者幸勿执迷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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