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九\伤寒门] 辨伤寒热病两感证候
    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间。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
    虽甚口俱腑。
    是

[卷一百二十九\伤寒门] 辩伤寒热病不可治形候
    伤寒三部脉。阴阳脉俱盛。大汗出。不解者。不可治。
    伤寒阴阳俱热。虚不止者。不可治。
    伤寒脉至。乍数乍疏者。不可治。
    伤寒谵言妄语妄诞身热。脉浮大。手足温者。生。脉沉细。手足遂冷者。不可治。
    伤寒咳而上气。其脉散者。不可治。
    伤寒热盛。脉浮大者。生。沉小者。不可治。
    伤寒已得汗。脉沉小者。生。浮大者。不可治。
    伤寒谵语。直视而喘者。不可治。
    伤寒下利厥逆。躁不能卧者。不可治。
    伤寒发热下利。至厥不反者。不可治。
    伤寒病。恶寒。蜷而利。手足逆者。不可治。
    伤寒五六日。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时自吐利。复烦躁。
    不得卧寐者。不可治。
    伤寒六七日。喘息高者。不可治。
    伤寒发汗不出。若大灌发者。不可治。
    伤寒泄而腹满甚者。不可治。
    伤寒目不明。热不已者。不可治。
    伤寒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不可治。
    伤寒汗不出。呕血者。不可治。
    伤寒舌本烂。热不已者。不可治。
    伤寒咳血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不可治。
    伤寒髓热者。不可治。
    伤寒热而痉者。不可治。
    伤寒热病。腰折螈。齿噤者。不可治。
    伤寒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脉不还。不可治。
    伤寒四逆。恶寒。脉不至。其人不热而躁者。不可治。
    热病脉代者。一日死。
    热病二三日。身体热。腹痛。头痛。食饮如故。脉直而疾者。至八日。不可治。
    热病三四日。腰以下不得汗。脉大疾者。生。脉细小难得者。不可治。
    热病四五日。头不热。腹不痛而吐。脉来微细。至十二日。不可治。
    热病七八日。其脉微。小便如墨。口干。脉代。舌焦干黑者。不可治。
    热病七八日。脉微小。病患便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
    热病七八日。脉不躁不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者。死。
    热病八九日。头不疼。身不痛。目不赤。色不变而反利。脉来累累。按不弹手。时大。
    心下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此阴脉之极也。死。
    热病脉常盛躁。而不得汗者。此阳脉之极也。死。脉盛躁。得汗者。生也。
    热病已得汗。体热不去者。不可治。
    热病。其人滚滚大热。脉细小者。不可治。
    热病下利不止。腹中痛甚者。不可治。
    

[卷一百二十九\伤寒门] 辨可灸形证
    夫少阴病。其人虽里和。其病恶寒者。宜灸之。
    少阴病。吐利。手足逆而发热。脉不足者。灸其少阴。
    夫吐下。手足厥。无脉者。当其厥阴灸之。不温。反微喘者。死。
    伤寒六七日。脉数。手足厥。躁烦不已。灸厥阴。不顺者。死。
    

[卷一百二十九\伤寒门] 辨不可灸形证
    凡微数之脉。不可灸。因热为邪。必致烦逆。内有损骨伤筋。血枯之患。
    脉当以汗解。反以灸之。邪无所去。因火而盛。病当必重。此为逆之治。欲解者。当发其汗

[卷一百二十九\伤寒门] 辨可火形证
    夫凡下利后。下部中痛。当温之。宜炒枳实。若熬盐等熨之。
    

[卷一百二十九\伤寒门] 辨病不可火形证
    夫伤寒。寸口脉浮而弱。即血气虚。胃气微。其脉浮。则汗出如流珠。卫气微。营气虚。
    故阳盛即衄。阴虚即小便难。阴阳俱虚竭。身体枯燥。但头汗出。至颈而还。腹满。微喘。口干咽烂。或不大便。其甚者哕。手足躁扰。循衣摸床。若心下满。小便利者。其人可治。小便不利者。不可治。
    夫伤寒脉浮。而以火逼劫汗。即亡阳。必惊狂。卧起不安。
    太阳病。以火蒸之。不得汗者。其人必燥结。若不结。必下清血。其脉躁者。必发黄也。
    夫太阳病。而熨其背。大汗必出。火气入胃。胃中干竭。必发荒语。
    

[卷一百二十九\伤寒门] 辨可水形证
    夫太阳病。瘥后。胃中干燥。不得眠睡。渴欲饮水。当稍稍饮之。即愈。
    若呕吐。热在膈上。思水者。与五苓散。即可饮水也。
    夫伤寒七八日。大渴欲饮水。然当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
    夫凡伤寒病。能饮水者。为欲愈也。若不渴而强与之。因此成祸者。其数多矣。
    夫可水。除烦。使胃和。常须少与。勿令多。若还不与。无由作汗。强与。还因水致病。
    非与曰病饮水为为皮肤。则为肿重。饮水过多者。五苓散主之。
    

[卷一百二十九\伤寒门] 辨不可水形证
    夫凡发汗后。饮水。水灌之。其人必喘。水药不得入口。则为逆。
    伤寒结胸。为无热证者。宜与平和之药。若以水灌之。益令热不得出。当汗而不汗。即烦。
    夫寸口脉浮大。医反下之。此为大逆。浮则无血。大则为寒。寒气相搏。即为腹鸣。医不知夫伤寒五六日。而渴欲饮。未宜与也。为腹中热气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作病深矣。若大渴

[卷一百二十九\伤寒门] 辨可温形证
    大法。冬宜热药。
    夫凡病发热头痛。脉浮数。身有疼痛。宜温其表。
    夫病腹满。下利。呕吐。身体疼痛者。宜温其里。
    夫太阳病。下利不渴。其脏有寒。当宜温之。其人饮食入。则吐。手足寒。脉弦迟。此为中夫少阴病。其脉沉者。急当温之。下利不欲食者。当宜温之。下利脉迟紧。为痛未止。
    下利夫凡脉浮革者。自腹鸣。若渴之与水者。必哕。宜温之。
    夫病下之后。续得下利。水谷不止。身体疼痛。急当救里。宜温之。与治中四逆附子汤。
    诸

[卷一百二十九\伤寒门] 辨霍乱病证并治
    问曰。病有霍乱者何。答曰。呕吐而利。名霍乱。
    (三焦者。水谷之道路。邪在上焦。则吐而不利。邪在下焦。则利而不吐。邪在中焦。
    则既者挥问曰。病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自吐下。又利止。
    (发热头痛。身疼恶寒者。本是伤寒。因邪入里。伤于脾胃。上吐下利。令为霍乱。利止里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本呕。下利者者。
    (微为亡阳。涩为亡血。伤寒脉微涩。则本是霍乱。吐利亡阳亡血。吐利止。伤寒之邪未利若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利为虚。不利为实。欲大便而反失气。里气热也。此属阳明。便必硬也。十三日愈者。伤寒六日传过三阴三阳。后六日。再传经尽。则阴阳之气和。大邪之气去而愈也。)下利后。当便硬。硬则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经中颇能食。复过一经能食。过之一日(下利后。亡津液。当便硬能食。为胃和。必自愈。不能食者。为未和。到后经中。为复过一经。言七日后再经也。颇能食者。胃气方和。过一日当愈。不愈者。暴热使之能食。
    非阳恶寒脉微而复利。利止而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
    (恶寒脉微而利者。阳虚阴胜也。利止则津液内竭。故云亡血。金匮玉函曰。水竭则无血。
    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头痛发热。则邪自风寒而来。中焦为寒热相半之分。邪稍高者。居阳分。则为热。热多欲
    理中丸方
    人参(甘温)甘草(甘平炙)白术(甘温)干姜(辛热以上各三两)(内经曰。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用甘补之。人参、白术、甘草之甘。以缓脾气调中。
    寒沸法
    加减法
    若脐上筑者。肾气动也。去术。加桂四两。
    (脾虚。肾气动者。脐上筑动。内经曰。甘者令人中满。术甘壅补。桂泄奔豚。是相易也。)吐多者。去术。加生姜三两。
    (呕家不喜甘。故去术。呕家多服生姜。以辛散之。)下多者。还用术。悸者。加茯苓二两。
    (下多者。用术以去湿。悸加茯苓。以导气。)渴欲得水者。加术足前成四两半。
    (津液不足。则渴。术甘以缓之。)腹中痛者。加人参。足前成四两半。
    (里虚则痛。加人参以补之。)寒者加干姜。足前成四两半。
    (寒淫所胜。平以辛热。)腹满者。去术。加附子一枚。服汤后。如食顷。饮热粥一升许。微自温。勿发揭衣被。
    (胃虚。则气壅腹满。甘令人中满。是去术也。附子之辛。以补阳散壅。)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
    (吐利止。里和也。身痛不休。表未解也。与桂枝汤小和之。外台云。里和表病。汗之则愈吐利汗出。发热恶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上吐下利。里虚。汗出。发热恶寒。表未解也。四肢拘急。手足厥冷。阳虚阴胜也。
    与四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
    (吐利亡津液。则小盒饭少。小便复利。而大汗出。津液不禁。阳气大虚也。脉微为亡阳。
    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微欲绝者。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
    (吐已下断。津液内竭。则不当汗出。汗出者。不当厥。今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
    脉微与曰吐利发汗。脉平小烦者。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
    (内经曰。食入于阴。长气于阳。新虚不胜谷气。是生小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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