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痔第十七
    痔,以蒲黄水服方寸匕,日三良。又取桑耳作羹,空腹饱食之,三日食佳。
    痔下血及新产漏下,好矾石一两附子一两,末之,白蜜丸如梧子大,酒服二丸,日三。
    稍五痔十年者,涂熊胆,取瘥止。一切方皆不及此神良。
    又方∶七月七日多采槐子,熟捣取汁,内铜器中,重绵密盖,着宅中高门上曝之二十日以上,煎成如鼠屎大,内谷道中,日三。亦主及百种疮。
    又方∶痔下血及新产漏下,常食竹叶及煮羹粥大佳。
    又方∶虎头、犀角,末之,如鸡子大,和不经水猪脂大如鸡子,涂疮上取瘥。
    五痔,取槐根煮,洗之。
    又方∶取桃根煮,洗之。
    痔出脓血,有虫,傍生孔窍,槐白皮一担,锉,内釜中煮,令味极出,置大盆中,适寒温,久冷,五痔便血,灸脊中百壮。
    五痔,便血失屎,灸回气百壮。穴在脊穷骨上。
    肛出,女萎一斤,以器中烧,坐上熏之,实时入。
    脱肛,蒲黄二两,以猪脂和,敷肛上,内之二三愈。
    肠随肛出者,生栝蒌根取粉,以猪脂为膏,温涂,随手抑按,自得缩入。
    冷痢脱肛,枳实一枚,石上磨令滑泽,钻安柄,蜜涂炙令暖,熨之,冷更易之,取缩入止又方∶铁精粉内上按令入即愈。
    又方∶生铁三斤,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出铁,以汁洗,日再。
    因寒冷脱肛,灸脐中,随年壮。又灸横骨百壮。
    又方∶灸龟尾七壮。即后穷骨是也。
    

卷之六
    《千金》论曰∶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思以谓知病于未病之前者,此上智之所能也。知病于欲病之初者,此中智之所及也。若夫已病而求医,则常情同然,不必论其智不智也。孙氏曰∶圣人设教,欲家家自学,人人自晓。尊亲有疾,不能疗之者,非忠孝也。斯言可谓切至矣。
    气不调,百病自生。众病积聚,皆起于虚。又曰∶虚生百病。药石有相欺者,入人腹中,遂相门争,力甚刀剑。言不知性气者,不可服也。凡服食药饵,须量自己性理所宜,不可见彼得力我便服之。
    人患疮痍未瘳,不得合阴阳。
    妇人妊娠,食羊肝,令子多厄。食山羊肉,令子多病。食驴肉,延月。食兔、犬肉,令子无音声并缺唇。食骡肉,产难。食鸡子及干鲤鱼,令子多疮。食椹并鸭子,令子倒出。食雀肉并豆酱,令子面多黑子。食雀肉饮酒,令子心淫情乱,不畏廉耻。食鳖,令子短项。
    食冰酱,绝胎。多经大惊者,生子患癫。向非常地大小便,必半产杀人。秽污、死丧家人来看视产妇,则难产伤儿。不根据产图,令子母多妨。产乳若在反支月者,浣濯水以器盛,出此忌月方覆之。产妇人众看则难产,临产忧悒则难产。儿已生,不得自视秽污。便利干悬厕之上,成十二痼疾。产后百日内勿行房。大忌上厕,只室中上盆佳。暑月产卧,忌取凉。百日忌服转泻药。月经不去,大忌合阴阳,生十二疾。卧湿冷地,大忌合阴阳,生十二疾。大忌以冷水洗浴,合阴阳生十二疾。
    小儿初生,不以绵裹指拭口中青泥恶血,则入腹生百病。初生举之迟则中寒。脐带隔衣咬断之,不得以刀子截。脐带留至足趺,短则中寒下痢。断脐后浴者,水入脐令儿腹痛。脐带中多有虫,不去之,则入腹成疾。脐留六寸,长则伤肌,短则伤脏。脐不以时截及汁不尽,则寒生脐风。儿生,男以父、女以母故衣裹之,过浓伤皮肤,害血脉,发杂疮而黄。新生儿衣暖太浓,令筋骨缓弱。解脱儿脐及换衣,如冬月须闭户生火。三日,朱蜜食多则脾胃冷,腹胀,喜阴痫,气急变噤而乖。脐带疮未愈,数洗浴,令儿患阴颓。儿太饱则吐及风中脐。夏不去热乳,令儿呕逆;冬不去寒乳,令儿咳痢。母新房以乳儿,令儿羸瘦,交胫不能行。母有热以乳儿,令变黄,不能食。母怒以乳儿,令喜惊,发气疝,又令上气癫狂。母新吐下以乳儿,令儿虚羸。母醉以乳儿,令儿身热腹满。乳儿当极,散其热气,勿令奔出。
    乳儿不得用宿乳。母欲寐,则不得乳儿,恐失饥饱及填儿口鼻也。
    浴儿水不冷热得所,则令儿惊,亦致五脏病。儿冬不可久浴,久浴则伤寒;夏不可久浴,久浴则伤热。数浴背冷则发痫。小儿不浴,又令儿毛落。
    风痫者,衣暖至汗出,却外风入腹为病因。惊痫者,惊怖大啼,多为病因。先不哺乳,吐而变热者为食痫。
    新生无病,惧不可逆针灸。
    衣甚薄,则乳食不消,大便醋臭,此欲为癖也,乳哺食即作疾。
    新生一岁儿,外人来气息忤之,则为客忤病。虽是家人,或别房异户从外还者,不避之为客忤。虽是乳母及父母从外来,亦能令儿为客忤。一应亲戚及外来人,有衣服经履鬼神粗恶暴气或牛马之气,并能令儿为客忤。一应人执作喘息及乳母乳气未定者,并能为客忤。乳母遇醉及房劳喘后,乳儿最剧,能杀儿。凡诸乘马行,得马汗气息,未盥洗易衣装而便向儿边者,令儿中马客忤。一岁儿勿见马来及闻马鸣惊,能令小儿作客忤。儿衣布帛绵中及履中不得有头发。白衣不得用青带,青衣不得用白带,皆能为客忤。凡非常人及诸物从外来,亦惊小儿致病,欲防之法,当将儿避之。若不避者,当烧牛屎,令常有烟气置户前则善。
    秋初夏末,晨夕暴冷,不避之,多患壮热下痢。小儿解着伤风,亦作伤寒病。寻常晚夜及阴雨夜,小儿衣物不得在露地,有钓星鬼禽,喜落毛羽于人中庭,置儿衣中,便令儿作痫病,必死,七八月尤忌。儿生未能行,而母再有娠,使儿饮此乳,作病。小儿饮食过度,不知自止,作疾。小儿夏月积冷,洗浴过度,及乳母亦将冷水洗浴,以冷乳饮儿,儿壮热,忽值豪雨凉,即令儿病痢等。夏月暴寒,小儿不避之,入胃则暴病。中客忤,心腹胀满刺痛,口人失明之本,有十六件事∶生食五辛,接热饮食,热食面食,饮酒不已,房室无节,极目远视,数看日月,夜视星火,夜读细书,月下看书,抄写多年,雕镂细作,博奕不休,久处烟火,泣泪过多,刺头出血过多。又由驰骋田猎,冒涉风霜,迎风追兽,日夜不息之所致也。地因寒暑风湿,皆作蒸气,人足履之,谓之风毒,名为香港脚。妇人产后尤宜慎此。四时之中,不得久立、久坐湿冷之地,令人作香港脚病。酒醉汗出,脱衣靴袜,当风取凉,皆成脚气。患香港脚人忌大怒,忌房室,忌牛羊肉、蒜、蕺菜、菘菜、蔓菁、瓠子、酒、面、酥油、乳糜、猪、鸡、鹅、鸭,不得犯之。一方用鲤鱼外,鱼亦忌。又忌生果酸酢之食。宜食生牛乳与生栗子,及粳、粱、粟、米、酱、豉、葱、韭、薤、椒、姜、橘皮。
    病有三患∶一患觉之晚,二患骄狠恣傲,三患狐疑不决。犯之多枉伤性命。故曰∶法为信者施,不为疑者设。
    欲临近亡人,宜将少金牙散涂鼻孔、耳门,及视疾者亦然。亦宜带绛囊一方寸匕,男左女右。
    新食毕取风者,令人患胃风。因醉取风者,令人患漏风。新沐浴毕取风者,令人首风。
    新房室毕取风者,令人患内风。尊贵人骨弱肌肤盛,因疲劳汗出,偃卧不时动摇,被微风所及,得血痹疾。凡常之日,忽然暴热,顿取凉快意,生病亦然,暴寒亦然。
    冬时严寒,最宜周密,若触冒之者,为伤寒。四时之气,皆能为病,其伤寒尤重,以其杀厉时行之气,犯之多病。所谓时行之气者,春时应暖而反大寒,夏时应热而反大冷,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
    凡热病、大病新瘥之后,食猪肉及羊血、肥鱼、油腻等物,必大下痢,医所不能治。
    食饼饵、粢黍、饴脯、炙、枣栗诸果物,脯修及坚实难消之物,胃气尚虚弱,不能消化,必更结热,下之则大痢难禁,不下之必死。下之复危,皆难治也,不可不慎。但得食糜粥,宁少食令饥勿饱,不得他有所食。引日转久,可渐食羊肉、白糜,若羹汁、雉、兔、鹿肉。
    不可食猪、狗肉。当静卧,勿早起梳头洗面。非但不可体劳,虽言语亦不得多,亦不得生心用意烦劳。凡上气事并令人劳复,女劳当舌吐数寸而死。凡瘥未满百日,气力未平复而以房室者,略无不死。未满五日,食一切肉面,病更发,大困。食生鱼,下痢必不止。食生菜,令人颜色终身不平复。病新汗解,饮冷水者,损心胞,令人虚,补不复。食生枣及羊肉者,必膈上作热蒸。食犬羊等肉者,骨中蒸热。食鱼肉与瓜、生菜,令人身热。食者,病发必大困。早起劳多及美饮食过多,致发欲死。
    谷疸者,由失饥大食,胃气冲熏所致。酒疸者,由大醉当风入水所致。女劳疸者,由大劳大热而交接毕入水所致。黄胆,有人以竹筒使人极吹病患鼻中者,无不死,大慎之。
    夏伤暑,至秋作疟。冬中于风,寒气藏于骨髓中,至暑有所用力,腠理开,又中邪气,能交接损,令人卵缩筋挛。
    食生物,令虫卵生。入腹者,成虫蛇及鱼鳖。
    劳倦或饮食过常,作吐血。
    服药吐利后,常须闭口少语,于无风处温床暖食将息。
    凡人执作汗出当风,因以房室过度,醉饮饱满行事,令心气逼迫,短气脉悸,得风癫病。
    热沐发而湿结之脑,汗未止,得湿癫病。
    因大惊及当风从高坠下,致喜悲善恐怖,如有鬼物患。
    有所击仆,若醉饱入房,汗出当风,则必伤脾。
    凡患痢服止药,初服痢须转剧,愚人不解,便不服其药,此误也。但服不过,再三服之。
    痢大熟烂为佳。亦不得伤饱。
    凡疳,盐、酱、酢、酥、油、枣皆忌,惟白饭、豉、苜蓿、苦苣、芜菁不在禁限。
    凡日月蚀时忌食饮,腹中生虫,及房室生子不具足,必患月蚀疮。日月蚀不得与儿乳,(饮酒当风入肺,胆气妄泄,即令人目青气喘。酒客劳倦当风,喜怒气舍于肺,面目黄肿,起七气者,寒气,热气,怒气,恚气,喜气,忧气,愁气。此七种气积聚,坚大如杯,若拌在心腹中,疾痛不能饮食,时来时去,每发欲死,如有祸祟。
    尸疰鬼疰者,即五尸之中尸疰也。又挟诸鬼邪为害者也。其大略令人寒热、淋沥、沉沉嘿嘿不的知其所苦,而无处不恶。累年积月,渐就顿滞,以至于死。死后复注易傍人,乃至灭门。觉如此候,宜急疗之。
    人有九虫,其虫凶恶,人之极患也。常以白筵草沐浴佳。根叶皆可用,既是香草,又尸虫所恶也。
    凡服补药及治诸病,皆须先去诸虫,并痰饮宿,醒醒除尽。不尔,必不得药力。
    脾劳热,有虫在脾中,令人好呕。肺劳热,生虫在肺。肾劳热,四肢肿急,有虫曰蛲虫,如人得伤寒及天行热病,腹中有热,及人食少肠胃空虚,若齿断无色,舌上尽白甚者,唇里有疮。四肢沉重,忽忽喜眠,当数看其上唇,内有疮唾血,唇内如粟疮者,心内懊痛闷者,此有三虫在上,蚀其五脏。下唇内生疮者,其人喜眠,此虫在下,蚀其下部,人不能知,可热病蛄毒,令人喜寐,不知痛处而面赤如醉,下利脓血,当数视其人下部大小之孔,稷稷然赤,则是虫也,剧能杀人。
    若有所用力举重,若入房过度,汗出如浴水,则伤肾。人因身劳汗出,衣里冷湿,久而得肾着之病,身体重,腰以下如带五千钱,腰中冷如水。又其人本来不吃,忽然謇吃而好嗔恚,反常性,此肾之伤也。取寒眠地卧,冷湿地气所伤,则腰痛。坠堕伤腰则腰痛,房室后用则肝伤善梦,心伤善忘,脾伤善饮,肺伤善痿,肾伤善唾,骨伤善饥,肺伤善嗽。
    远思强虑伤人,忧恚悲哀伤人,喜乐过度伤人,忿怒不解伤人,汲汲所愿伤人,戚戚所患伤五劳七伤,有小腹急痛,膀胱虚满,手足逆冷,食饮苦吐,酸痰呕逆,泄下少气,目眩耳聋,口焦,小便自利者。
    虚损少气,腹胀,内急拘引,少腹至冷,不得屈伸,不能饮食,寒热头痛,手足逆冷,大小便难,或腹下痢,口干,梦中泄精,或时吐逆恍惚,面色枯瘁,又复微肿,百节酸疼者。
    五劳七伤,虚羸不足,面色黧黑,手足疼痛,久立腰疼,起则目眩,腹中悬急而有绝伤外引四肢者。
    虚劳寒,饮在胁下,决决有声,饮已如从一边下,决决然也。有头并冲皮起引两乳,内痛五劳七伤,小腹急,脐下膨亨,两胁胀满,腰脊相引,鼻口干燥,目暗,愦愦不乐,胸中气急逆,不下饮食,茎中策痛,小便黄赤,尿有余沥,梦与鬼神交通去精,惊恐虚乏者。
    凡男女有因积劳损,或大病后不复,常苦四体沉滞,骨肉酸疼,吸吸少气,行动喘;或少腹拘急,腰背强痛,心中虚悸,咽干唇燥,面体少色;或饮食无味,阴阳废弱,悲忧惨戚,多卧少起者。
    有大劳虚劣,寒热呕逆,下焦虚热,小便赤痛,客热上熏,头痛目疼,骨肉痛,口干者。
    有虚劳不足,四肢烦疼,不欲食,食则胀,汗出者。
    有虚劳少气,胸心淡冷,时时惊惕,心中悸动,手脚逆冷,体常自汗,肠鸣风湿者。
    有虚劳损羸乏,咳逆短气,四肢烦疼,腰背引痛,耳鸣,面黧黑,骨间热,小便赤黄,心悸有大虚不足,小便数,嘘吸焦引饮,膀胱满急者。
    有左胁气冲,膈上满,头上有风如虫行,手足顽痹,鼻塞,脚转筋,两目时肿痛者。
    有虚损短气,咽喉凝唾不出,如胶塞咽喉者。
    有五劳六绝,其心伤者,令人善惊,妄怒无常者。
    有五劳六绝,其脾伤者,令人腹满喜噫,食竟欲卧,面目痿黄者。
    有五劳六绝,其肺伤者,令人少精,腰背疼,四肢厥逆者。
    有五劳六绝,其肝伤者,令人少血面黑者。
    有五劳六绝,其肾伤者,有积聚,少腹腰背满痹,咳唾,小便难者。
    六绝之为病,皆起于大劳脉虚,外受风邪,内受寒热,令人手足疼痛,膝以下冷者。
    有五劳六绝,腹中雷鸣,时时泄痢者。
    有五劳六绝,或闭或痢,面目肿,心下愦愦不欲语,憎闻人声者。
    有五劳七伤,八风十二痹,无有冬夏,悲忧憔悴者,凡是病皆须服之者。
    有虚劳百损者。
    有五劳六极七伤虚损者。
    男子女人虚损伤绝,头目眩,骨节烦痛,饮食微少,羸瘦百病者。
    有虚劳,肾气不足,腰痛阴寒,小便数,囊冷湿,尿有余沥,精自出,阴痿不起,忽忽悲喜者。
    有五劳七伤六极,强力行事举重,重病后骨髓未满而行房室,所食不消,胃气不平者。
    有五劳七伤,每事不如意者。
    有阴下湿痒汗出或生疮,茎中痛者。
    有溺血者。
    有膀胱冷,咳唾有血,喉鸣喘息者。
    有膀胱、肾冷,坐起欲倒,目,气不足,骨痿者。
    有膀胱寒,小便数,漏精稠浓如白米泔者。
    有胞屈僻,津液不通者。
    有尿白浊者。
    有胞转者。
    有上焦热,腹满而不欲食,或食先吐而后下,肘挛痛者。
    有上焦饮食下胃,汗出,面背身中皆发热者。
    有上焦冷,下痢,腹内不安,食好注下者。
    有上焦闭塞,干呕,呕而不出,热少冷多,好吐白沫青涎,吞酸者。
    有中焦实热闭塞,上下不通,隔绝关格,不吐不下,腹满澎澎,喘急者。
    有中焦热,水谷下痢者。
    有中焦寒,洞泄下痢,或因霍乱后泻黄白无度,腹中虚痛者。
    有下焦热,大小便不通者。
    有下焦热,或下痢脓血,烦闷恍惚者。
    有下焦热毒,痢鱼脑,杂痢赤白,脐下小腹绞痛不可忍,欲痢不出者。
    有膀胱、三焦津液不下,大小肠中寒热,赤白泄痢及腰脊痛,小便不利及妇人带下者。
    有下焦虚寒,津液不止,短气欲绝者。
    有下焦虚寒损,或见血后便转,此为近血,或利或不利。
    有下焦虚寒损,或先便转后见血,此为远血,或利或不利,好因劳冷而发者。
    有三焦虚损,或上下发,泄、吐、唾血,皆从三焦起,或热损发,或因酒发者。
    有手足厥冷,脉绝者。
    有下焦虚寒损,腹中瘀血,令人喜忘,不欲闻人语,胸中噎塞而短气者。
    有吐下汗出而小便复利,或下利清谷,里寒外热,脉微欲绝,或发热恶寒者。
    凡霍乱,务在温和将息,若冷则遍体转筋。此病定一日不食为佳,仍须三日少少吃粥,三日已后可根据常食息,七日勿杂食为佳,所以养脾气也。
    有霍乱吐下,胀满,食不消,心腹痛者。
    有霍乱吐利止,而身体痛不休者。
    有霍乱转筋,血冷汗出,呕者。
    有霍乱吐利已断,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微欲绝者。
    有霍乱已服理中、四顺,热不解者。
    有妇人霍乱呕逆,吐涎沫者,慎不可下。
    有年老霍乱羸劣,冷气恶心,食饮不化,心腹虚满,拘急短气,呕逆,四肢厥冷,心烦气闷有毒冷霍乱,吐利烦呕,转筋肉冷,汗出,手足指肿,喘息唾死绝,语音不出者。
    有霍乱蛊毒,宿食不消,积冷,心腹烦满,鬼气者。
    有霍乱洞下不止者。
    有霍乱引饮,饮辄干呕者。
    有先服石人,因霍乱吐下服诸热药,吐下得止,因即变虚,心烦,手足热,口干燥,欲得水,呕逆迷闷,脉急数者。
    有时行热病后,毒未尽,因霍乱吐下仍发热,心胸欲裂者。
    有霍乱,皆因饮食,非关鬼神。因饱食肫脍,复餐乳酪,海陆百品,无所不啖,眠卧冷席,多饮寒浆,胃中诸食结而不消所致。思谓∶此说止为贵者言,若贫下,此证亦以瓜、李、生霍乱人忌与米饮,胃中得米,即吐不止,但与浓朴葛根饮。若冬瓜叶饮,但沾渍咽喉而不可多与。若服汤时随服吐者,候吐定乃止。诊脉绝不通,以桂合葛根为饮。吐下心烦,内热汗不出,不转筋,脉急数者,可犀角合葛根为饮。吐下不止,发热心烦欲饮水,可少饮米粉汁为佳。若不止,可与葛根荠饮服之。
    妇人霍乱呕吐者。
    霍乱四逆,吐少呕多者。
    霍乱久,将远行预备者。
    霍乱永不发丸者。
    中热,霍乱暴利,心烦,脉数,欲得冷水者。
    阴阳二气,拥而反戾,阳气欲升,阴气欲降,阴阳乖隔,变成吐利,头痛如破,百节如解,人生放恣者众,盛壮之时,不自慎惜,快情纵欲,极意房中,稍至年长,肾气虚竭,百病滋生。时服石散,真气既尽,石气孤立,惟有虚耗,唇口干焦,精液自泄。或小便赤黄,大便干实。所食之物,皆化作小便,此皆由房室不节之所致也。
    热结中焦则为坚。下焦热,则为溺血,令人淋闭不通。
    气淋之为病,溺难,涩,常有余沥。石淋之为病,茎中痛,溺不得出。膏淋之为病,尿似膏,自出。劳淋之为病,劳倦即发,痛引气冲下。热淋之为病,热即发,甚则尿血。
    下焦结热,小便赤黄不利,数起出少,茎痛或血出。温病后余热及霍乱后当风,取热,过度饮酒、房劳,及行步冒热,冷冻饮料逐热,热结下焦作淋,及散石热动关格,小腹坚,胞胀如斗。诸有此淋,悉治之立验。
    录忌如下∶丧孝、产乳、音乐、一切鱼、一切肉、喧戏、房室、酢滑、生冷、蒜、粘食、米豆、油腻。
    上并忌,不得食及不得用心。其不禁者,并具本方之下。再发,若不尔,若虽瘥复发,复发不可治。
    妇人产后,饮水不即消,三焦决漏,小便不利,仍相结渐渐生聚,遂流诸经络故也。
    凡水病,忌腹上出水,出水者一月死,大忌之。
    水有十种,不可治者有五∶第一,唇黑,伤肝;第二,缺盆平,伤心;第三,脐出,伤脾;人气急积久不瘥成水病者。
    有患水肿,腹大四肢细,腹坚如石,小劳苦足胫肿,小饮食便气急,此终身疾。不瘥,服丹酒客有虚热,当风饮泠水,腹肿,阴复胀满者。
    水病有通身洪肿者,流肿者,百药治不瘥而欲死者。
    有大肿,眼合不欲开,短气欲绝者。
    男子女人新久肿,得暴风入腹者。妇人新产上厕,风入脏,腹中如马鞭者。嘘吸短气咳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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