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下经] 衣鱼
    味咸,温,无毒。主妇人疝瘕,小便不利(《御览》作泄利),小儿中风(《御览》作头风)、项强(《御览》作疆),背起摩之。一名白鱼。生平泽。
    《吴普》曰∶衣中白鱼。一名(《御览》)。
    《名医》曰∶一名。生咸阳。
    案∶《说文》云∶,白鱼也。《广雅》云∶白鱼,鱼也。《尔雅》云∶,白鱼。郭璞云∶衣、书中虫,一名蚋鱼。
    上虫、鱼,下品一十八种。旧同。
    

[卷三\下经] 桃核仁
    味苦,平。主症血、血闭、瘕邪,杀小虫。桃花∶杀注恶鬼,令人好颜色。桃凫∶微温。
    主杀百鬼精物(《初学记》引云∶枭桃在树不落,杀百鬼)。桃毛∶主下血瘕寒热,积寒无子。
    桃蠹∶杀鬼邪恶不祥。生川谷。
    《名医》曰∶桃核,七月采,取仁,阴干;花,三月三日采,阴干;桃凫,一名桃奴,一名枭景。是实着树不落。实中者,正月采之;桃蠹,食桃树虫也。生太山。
    案∶《说文》云∶桃,果也。《玉篇》云∶桃,毛果也。《尔雅》云∶桃李丑核。郭璞云∶子中有核仁。孙炎云∶桃李之实,类皆有核。
    

[卷三\下经] 杏核仁
    味甘,温。主咳逆上气,雷鸣,喉痹下气,产乳,金创、寒心、贲豚。生川谷。
    《名医》曰∶生晋山。
    案∶《说文》云∶杏,果也。《管子·地员篇》云∶五沃之土,其木宜杏。高诱注《淮南子》云∶杏,有窍在中。
    上果,下品二种。旧同。
    

[卷三\下经] 腐婢
    味辛,平。主疟,寒热、邪气,泄利,阴不起,病酒,头痛。生汉中。
    《吴普》曰∶小豆花,一名腐婢(旧作付月,误)。神农∶甘,毒。七月采,阴干四十日。
    治头痛,止渴(《御览》)。
    《名医》曰∶生汉中。即小豆花也。七月采,阴干。
    上米、谷,下品一种。旧同。
    

[卷三\下经] 苦瓠
    味苦,寒。主大水,面目四肢浮肿,下水,令人叶。生川泽。
    《名医》曰∶生晋地。
    案∶《说文》云∶瓠匏,匏瓠也。《广雅》云∶匏,瓠也。《尔雅》云∶瓠,栖瓣。《毛诗》云∶瓠有苦叶。《传》云∶匏,谓之瓠。又九月断壶。《传》云∶壶,瓠也。《古今注》云∶瓠,壶芦也。壶芦,瓠之无柄者。瓠,有柄者。又云∶瓢,瓠也。其,曰匏。
    瓠则别名。
    

[卷三\下经] 水靳
    味甘,平。主女子赤沃,止血养精,保血脉,益气,令人肥健、嗜食。一名水英。生池泽。
    《名医》曰∶生南海。
    案∶《说文》云∶芹,楚葵也;近,菜类也。《周礼》有近菹。《尔雅》云∶芹,楚葵。
    郭璞云∶今水中芹菜。《字林》云∶芹草,生水中。根,可缘器。又云∶菜,似蒜,生水中。
    上菜,下品二种。旧同。
    

[卷三\下经] 彼子
    味甘,温。主腹中邪气,去三虫、蛇螫、蛊毒、鬼注、伏尸。生山谷(旧在《唐本》退中)。
    《名医》曰∶生永昌。
    案∶陶弘景云∶方家,从来无用此者。古今诸医及药家,子不复识。又,一名熊子,不知其形何类也。掌禹锡云∶树,似杉;子,如槟榔。《本经》虫部云∶彼子,芝注云∶彼字合从木。《尔雅》云∶彼,一名。
    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种,法三百六十度,一度应一日,以成一岁(倍其数,合七百三十名也)。
    掌禹锡曰∶本草例,《神农本经》以朱书,《名医别录》以墨书。《神农》药三百六十五种,今此言倍其数,合七百三十名,是并《名医别录》副品而言也。则此下节《别录》之文也,当作墨书矣。盖传定浸久,朱墨错乱之所致耳。
    案∶禹锡说,是也,改为细字。
    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摄合和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
    药有阴阳配合,子母兄弟,根茎花实,草石骨肉;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精,合和时之,当用相须、相使者良,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不尔,勿合用也。
    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阴干曝干,采造时月,生熟土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各有法。
    药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汤酒者,并随药性,不得违越。
    欲疗病,先察其原,先候病机。五脏未虚,六腑未竭,血脉未乱,精神未散,服药必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将难全。
    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
    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饮食不消,以吐下药;鬼注蛊毒,以毒药;痈肿创瘤,以创药;风湿,以风湿药。各随其所宜。
    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后服药;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药而后食;病在四肢血脉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饱满而在夜。
    夫大病之主,有中风伤寒,寒热温疟,中恶霍乱,大腹水肿,肠下利,大小便不通;贲肫上气,咳逆呕吐;黄疽消渴,留饮癖食,坚积症瘕,惊邪痫;鬼注喉痹、齿痛,耳聋目盲;金创折,痈肿恶创,痔瘿瘤;男子五劳七伤,虚乏羸瘦;女子带下崩中,血闭阴蚀;虫蛇蛊毒所伤。此大略宗兆。其间变动枝叶,各宜依端绪以取之。
    上药,令人身安命延,升天神仙,遨游上下,役使万灵,体生毛羽,行厨立至(《抱朴子·内篇》引《神农经》,据《太平御览》校)。
    中药,养性;下药,除病。能令毒虫不加,猛兽不犯,恶气不行,众妖并辟(《抱朴子·内篇》引《神农经》)。
    太一子曰∶凡药,上者,养命;中者,养性;下者,养病(《艺文类聚》引《本草经》)。
    太一子曰∶凡药,上者,养命;中药,养性;下药,养病。神农乃作赭鞭、钩(尺制切)。从六阴阳,与太乙外(巡字)五岳四渎,土地所生草石,骨肉心灰,皮,毛羽,万千类,皆鞭问之,得其所能治主,当其五味,一日(一字旧误作百)七十毒(《太平御览》引《本草经》)。
    神农稽首再拜,问于太乙子曰∶曾闻之时寿过百岁,而徂落之咎,独何气使然也?太乙子曰∶天有九门,中道最良。神农乃从其尝药,以拯救人命。(《太平御览》引《神农本草》)。
    按∶此诸条,与今《本经》卷上文略相似,诸书所引,较《本经》文多。又云是太一子说,今无者,疑后节之。其云赭鞭、钩,当是煮辨、候制之假音,鞭问之,即辨问之。无怪说也。
    药物有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者,即杀人。一曰钩吻(卢氏曰∶阴地黄精,不相连,根苗独生者,是也),二曰鸱(状如雌鸡,生山中),三曰阴命(赤色,着木县其子,生海中),四曰内童(状如鹅,亦生海中),五曰鸩羽(如雀,墨头赤喙),六曰(生海中,雄曰,雌曰也。《博物志》引《神农经》)。
    药种有五物∶一曰野狼毒,占斯解之;二曰巴头,藿汁解之;三曰黎,卢汤解之;四曰天雄、乌头,大豆解之;五曰班茅,戎盐解之。毒菜害小儿,乳汁解,先食饮二升(《博物志》引《神农经》)。
    五芝及饵丹砂、玉札、曾青、雄黄、雌黄、云母、太乙禹余粮,各可单服之,皆令人飞行、长生(《抱朴子·内篇》引《神农四经》)。
    春夏为阳,秋冬为阴(《文选》注引《神农本草》)。
    春为阳,阳温,生万物(同上)。
    黄精与术,饵之却粒;或遇凶年,可以绝粒。谓之米脯(《太平御览》引《抱朴子》、《神农经》)。
    五味,养精神,强魂魄。五石,养髓,肌肉肥泽。诸药,其味酸者,补肝、养心,除肾病;其味苦者,补心、养脾,除肝病;其味甘者,补肺、养脾,除心病;其味辛者,补肺、养肾,除脾病;其味咸者,补肺,除肝病。故五味,应五行;四体,应四时。夫人性生于四时,然后命于五行,以一补身,不死命神。以母养子,长生延年;以子守母,除病究年(《太平御览》引《养生要略》、《神农经》)。
    案∶此诸条,当是玉石、草木三品前总论,而后人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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